中国政府网  天津政务网
天气预报: 温度2℃ - 12℃。白天:晴,夜间:晴。西北风3-4级转东北风1-2级
  您当前的位置 :静海公众信息网 > 政务公开 > 执法依据目录 > 统计局 正文
 
天津市静海县统计局行政处罚依据目录
 

   一、违法行为名称:虚报、瞒报统计资料

   二、违法行为名称: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三、违法行为名称: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

   四、违法行为名称: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

   五、违法行为名称:从事涉外调查违背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六、违法行为名称:从事涉外调查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七、违法行为名称:从事涉外调查窃取、刺探、收买、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

   八、违法行为名称:从事涉外调查违反国家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

   九、违法行为名称:从事涉外调查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十、违法行为名称:从事涉外调查宣传邪教、迷信

   十一、违法行为名称:从事涉外调查进行欺诈活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 十二、违法行为名称: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

   十三、违法行为名称: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

   十四、违法行为名称:不按期据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十五、违法行为名称: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

   十六、违法行为名称: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

   十七、违法行为名称: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

   十八、违法行为名称:任何单位违反《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

   十九、违法行为名称:单位和个人擅自涂改或者销毁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

   二十、违法行为名称:仿造、篡改或者冒用《国家统计调查证》

   二十一、违法行为名称:涂改、转让、出租、出借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十二、违法行为名称:向负责监督检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情况

   二十三、违法行为名称: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十四、违法行为名称: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二十五、违法行为名称: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

   二十六、违法行为名称: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奖励或者晋升职务

   二十七、违法行为名称:国家机关未报经审查或者备案,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

   二十八、违法行为名称:未按规定在统计报表右上方标明法定标识的统计调查表

   二十九、违法行为名称:未履行法定的审批或者备案程序和擅自变更调查方案的部门统计调查

   三十、违法行为名称: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及其他责任人员不接受或不按规定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造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统计数据失实

   三十一、违法行为名称: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及其他责任人员对抵制、揭发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

   三十二、违法行为名称: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及其他责任人员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

   三十三、违法行为名称:涂改、转借、故意毁损《国家统计调查证》

   三十四、违法行为名称:超过规定的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和有效期限使用《国家统计调查证》

   三十五、违法行为名称:利用《国家统计调查证》从事与统计调查无关的活动

   三十六、违法行为名称:企业和其他组织未办理统计备案

 
纠 错
(建议采用1024 ×768分辨率,以达到最佳视觉效果)
版权所有:静海县人民政府 网站管理: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维护:静海县信息中心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 电话:022-68618918 电子邮箱:jhic@mail.tjjh.gov.cn
邮编:301600 技术支持:北方网 图片提供 静海·圣仁 津ICP(备)0500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