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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发布时间: 2007-09-2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范围

         电工作业;制冷作业;登高架设;金属焊接与切割。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

  (一)到安监局领取《个人档案表》;

  (二)报名时,应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两张、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领取《个人档案表》到镇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参加培训;

  (四)由天津市鸿安安全技术咨询事务所组织培训并进行理论和实践考试,理论与实践考核均合格后,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全国通用)。

办结时限

  总办结时限为60个工作日。

备注:

  复审人员必须在证书有效期一个月前申请复审。报名时,还须交回原《特种工操作证》,填写《个人档案表》;

  部门咨询电话:          68692813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      6869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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