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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使人们深入了解硫化氢中毒的常识及危害,达到自觉防范。让所属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完善法制建设,建立区域管理,企业负责,消除事故隐患的长效机制。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安全作业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保护能力,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排水管井等清淤作业、劳务服务公司、餐饮、造纸浆池作业、粮库储存仓等。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对从业人员进行有关防中毒、防窒息的基本常识教育和作业规程、施救方法的重点培训,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的情况。
4、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具备对有害气体、氧含量的检测设备的情况;作业人员配呼吸器、配备救护带、救护索具、通讯等防护设备情况。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救援组织体系的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情况;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技术等资源的配备和装备情况。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防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步骤
1、企业自查阶段(6月1日——7月30日)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易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的企业调查摸底、登记造册,认真填报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企业统计表,并于6月6日前报县安监局,按照通知和方案要求,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部署此项工作,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在企业内部立即开展防硫化氢中毒自查自纠工作。
2、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检查阶段(6月30日——7月30日)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检查小组,深入企业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将检查情况于8月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3、联查阶段(8月1日——9月中旬)县安监局将组织县建委等部门对全县易发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的单位及企业进行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彻底排查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五、检查要求
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对所属区域的企业要作到心中有数,按照职能,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投入精力,安排人员,采取措施,不走过场,深入扎实地做好隐患排查工作,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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