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①从事购销的收营业额的0.4-1.2%,②从事劳务的按收入总额0.8-1.6%收取。
办事人员(科室):各工商所
办事时限:全年
受理电话:022-28948138、28949567、28930781、28919577、28919576
主管领导:张彦昌、杨凤彩、刘学亮、程耀田、季会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