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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设施审批初审
发布时间: 2007-09-28  
 

  收费标准:挖掘修复标准:1、国市干线公路路面185元/M2。2、区县公路路面165元/M2。3、路肩:60元/M2。4、边坡:30元/M2;占路收费:每天每平米0.1元;绿化设施赔偿:例如胸径10-20厘米,168-384元/株。胸径20-30厘米,432-864元/株。其他损坏赔偿标准详见市政局[1997]规字第494号文件

  办事人员(科室):交通局路政支队

  办事时限:20天

  受理电话:022-28910577

  主管领导:张世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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