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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 2007-10-12  
 

  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改善市容环境质量,创建最适宜人居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五”期间发展回顾

  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在改善整体环境、维护城市形象、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载体功能和综合能力、加速城市化建设中,发挥的城市管理作用更加明显。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基本实现了“十五”计划确定的工作目标。

  (一)“十五”期间取得的成就市容环境建设全面上水平。围绕“抓市容带环卫、抓环卫促市容”的工作思路,创建市容环境迎宾路、形象路、示范路各2条;累计投资500万元,分别于每年“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实施了以市容景观美化、亮化为载体的灯光布展工程,“三路、两桥、一街”夜景灯光骨架路已基本形成,灯光开启率、灯光完好率分别达到98%;投资645万元完善了文化广场、健身广场、顺驰广场、新一中广场、争光渠灯光带及大型建筑物等灯光组团和灯光景点建设,建成胜利路中段霓虹灯造型景观平台,为静海人民提供了丰富优美的夜景环境;县城区10条主干道路的广告牌匾得到全面规划和规范,增设了主干道路两侧广告设施,街容街貌有了明显改善。

  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以创造净、美、序、优的城市环境,提高市容环境整体水平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深入开展道路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活动,各类违章得到有效治理;各学校门前、交通路口等卡口瓶颈地段及车站广场、健身广场、文化广场等窗口地区的环境秩序进一步优化和有序化,城中村及结合部地区的脏乱点位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提升了城市市容环境的总体水平。以创环保模范城为动力,开展市容环境“十优”创建活动,推动社会自觉参与环境的治理,实现了环境面貌由局部变化向全面变化转变,环境清整由阶段性治理向长效性治理转变,管理队伍的角色由“运动员”向“领跑员”和“裁判员”转变。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取得较快发展。投资1000万元,启动原大河滩垃圾处置场改造工程;投资280万元改造城区内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水冲厕所55座;投资7200万元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工程9万座,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79.03%;投资24万元在城区内28条主次干道配置垃圾箱桶800个;投资300万元配置道路洒水车2部、机扫车、垃圾压缩车1部、吸粪车1部和吊装式垃圾清运车3部,购置环卫作业人员专用人力三轮车200辆,新建垃圾转运站4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机械化作业水平、环卫设施载体功能得到显著提高。

  环境卫生质量实现了历史最好水平。强化了环卫“三大工种”作业力度,道路扫保面积达120万平方米,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率、公厕清掏保洁率,垃圾清运率均达到100%,城区内日产日收运生活垃圾量达180-200吨;创建达标洁净小区45个,创建洁净公厕20座,创建卫生达标路段15条;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地区基本实现了无垃圾死角;延伸管理触角,将市容环境管理延伸到各乡镇及重点村,在大邱庄镇、唐官屯镇、王口镇、独流镇、团泊镇5个中心镇开展创建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村活动,完成50个示范村的达标创建任务。推动重点乡镇实施了“四个一”工程;县城区内门前“三包”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袋装化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广。

  专业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在原城管监察中队的基础上,组建了城管执法大队,人员从25人扩增至70人,环卫作业队伍由150人扩增到250人;投资45万元配置了执法车辆8部,配置通讯设备和广播喇叭等执法设备20台套;投资30万元建成了县城主干道路和重点点位环境管理监控系统;投资45万元改善了管理队伍的办公条件。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市容环境执法管理和业务培训,强化市容环境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纠正了行政许可审批中的不当行为,提高市容环境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依法行政的正常轨道。

  创国家卫生城区工作开始启动,制定出创卫规划和方案。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按照以县城区为龙头,中心镇联动,整体发展的目标,2006年底达到《天津市市级卫生区标准》,完成市级卫生区的创建任务,2008年底前,完成国家级卫生区的创建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容环境事业在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整体发展水平与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对市容环境和综合治理重点、难点、棘手问题,如散摊游贩占路摆卖、环境脏乱死角不同程度的存在反弹和回潮等缺乏有效的招法;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形成,不论是清整治理,还是治后管理,都存在着不严格、不经常、不彻底的问题。

  观念落后,经营城市环境资源的理念还没有牢固树立起来,对实施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对物业公司的准入、监管和调控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市容环境管理执法手段不硬,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氛围没有形成。

  群众环境意识保护意识有待提高。全民爱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自觉性不强。

  乡镇、村生活垃圾污染日趋严重,缺乏必要的环卫设施,没有专门的保洁队伍。

  二、“十一五”期间的规划目标和任务

  (一)“十一五”市容环卫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是我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迅速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市容环境卫生事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经济收入增长,为改善市容环境面貌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对市容环境的要求和维护市容环境整洁的自觉性将不断提高,为改善市容环境质量,加快市容环境建设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为市容环境建设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县城东移战略的实施,道路的拓宽,居住区的开发,公用设施的建设,以及平改和“城中村”的改造,为争取市容环境建设资金,合理布局和配置市容环境设施,加快市容环境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和卫生镇工作。将全面推动市容环境建设大发展和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深化市容环卫体制改革。实现市容环卫行业政企分开,组建各类专业作业公司,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将加快推动市容环卫作业市场化进程。

  (二)“十一五”市容环卫发展规划目标和任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追求高水平,实现新跨越”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抓市容带环卫,抓环卫促市容”的工作思路,以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水平为中心,以加速市容景观建设为着力点,以夜景灯光和环卫基础设施两大载体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市容环境的建管力度,建立长效、科学的管理体系,创新运行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市容环境的净化、美化、序化、亮化的同步发展;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人员整体素质,通过五年的奋斗,完成创卫目标,推动市容环境面貌和管理水平实现新跨越,保障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规划目标和任务

  市容环境管理与建设

  按照现代文明城市的标准,紧紧围绕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环境管理与建设标准,全面推进市容环境管理与形象工程建设,继续实施综合治理市容环境秩序,力争市容环境管理与建设步入全市先进行列。

  街道整修。东城区以东方红路、地纬路、十里长街等主干道路及行政办公区为重点区域,西城区以东方红路、胜利大街、静文路等主干道路集中地段为重点,将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外檐整修,立面清洗和粉饰。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根据道路功能、道路区域、人文景观、文化内涵等特点,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与管理,整顿、规范各类广告媒体,拆除全部违章破旧广告、牌匾,加强审批后的检查、监督,使道路两侧的户外广告设置水平达到“一体、大型、精品、景观、亮化”标准,完善主干道路灯箱式路牌建设,努力将户外广告营造为美丽的城市景观。

  夜景灯光建设与管理。夜景灯光建设以灯光存量为基础,提升灯光建设的档次,扩大夜景灯光设施建设规模,开发大型灯光精品,提高亮化水平,把夜景灯光建设作为形象工程,加强完善和管理,主要对道路、桥梁及广场灯光进行建设和改造,完善居民小区庭院灯光建设,实现城区道路两侧的夜景灯光建设无盲区、盲点,形成优美、恢弘、璀璨的灯光格局,理顺管理体制和维修养护资金渠道。

  综合执法管理与队伍建设。加大市容环境综合执法力度,完善队伍体制,集中行政处罚权,逐步建立起100人以上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提高依法管理城市的能力,充分发挥社会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建立通畅、高效、严密的监督—举报—执法—检查—依法治理工作网络机制,严格控制,及时消除影响市容环境的污染和各种隐患。

  环境秩序治理。严格治理私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堆乱放、乱吊乱挂等各类静态、动态违章,防止反弹、回潮。拆除全部违章、破旧广告牌匾,实现所有车辆停放进场,摊贩经营入店归市,彻底治理“城中村”的环境污染,治理和开发建设十里长街两侧市容环境。

  主要建设项目:

  ——投资5000万元,综合整修县城“城中村”地区、十里长街两侧、胜利大街、东方红路、静文路、地纬路及新拓宽改造道路两侧和四个出入口地区的临街建筑;

  ——投资1000万元建设城区夜景灯光景点组团,提高夜景灯光亮化水平,建设夜景灯光实时监控管理系统。

  ——投资200万元完善道路灯箱式路牌建设。

  环境卫生管理与建设

  环境卫生管理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为重点,优化、调整环卫设施布局,完善环卫设施配套,建设一批垃圾消纳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水平。遵循城市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在城区内推行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压缩运输和资源化的循环利用。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大力提高机械化清扫和水洗道路作业能力,优化水冲式公厕的建设和改造,提高公厕档次和保洁水平,推进环境卫生工作走在全市五区县领先地位。

  垃圾处理。完善大河滩垃圾综合处置场改造续建工程,引进先进垃圾处理设备和工艺,吸纳县城周边乡镇垃圾。使县城和中心镇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在团泊镇靠近独流碱河处规划建设500亩大型垃圾填埋场一座,日处理能力200—300吨;建设占地100亩粪便处理场1座,在7个乡镇利用现有窑坑改建生活垃圾处理场。

  垃圾收运。按照建设部每0.7-1公里居民区内应配套设置1座占地不小于200平米的垃圾转运站的标准,县城区内将改造和新建符合部颁标准的垃圾转运站29座;物业小区垃圾全部实行密闭存放运输,小区户数在350户以上的,一律实行垃圾直运。道路日扫保面积达到150万平方米,日收运生活垃圾达到300-350吨。

  公厕改造建设。合理布局,在新建城区内配套建设水冲厕所15座,并达到部颁三类以上标准;商场、广场、购物中心、商业大街、集贸市场、公园等人口高度密集地区合理配置公厕;改造老城区已建公厕65座,定期维修,补建常住人口达到2500-3000人的居民区内公厕。道路和居民区分别按部颁标准完善公厕配套建设。

  废物箱配置。在城区建成区内主干道路两侧更新增设废物箱1000个,并做到及时维修、及时更新。

  其它环卫设施和设备。县城区配置洒水车、大型机扫车和垃圾压缩车等车辆33部,垃圾袋装化普及率达到90%,道路机扫和水洒作业率达到50%以上,道路扫保车由人力手推车全部更换成人力三轮车。

  完善班队点建设。建成道路保洁作业人员休息室5个,“十一五”末建成道路保洁作业人员休息室11个。

  增加环卫工人。随着道路的增加,居民区的不断扩大以及乡镇环卫工作的加强,按照居民区常住人口3‰、一级道路1人/3800m2和二级道路1人/4800m2,配备保洁人员、环卫工作人员达到1617人,其中新增1291人。

  “十一五”期间环卫设施建设项目:

  ——投资3000万元,完善大河滩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改造工程。

  ——投资5000万元,在团泊镇靠近独流碱河处征地500亩,建设大型垃圾填埋场一座。2008年完成征地,2009—2010年完成工程建设。

  ——投资1000万元,在城西征地100亩,规划建设1座粪便处理场,2007年完成征地,2008年完成工程建设。

  ——四个中心镇分别投资2000万元,其它乡镇分别投入1000万元,利用现有窑坑改建生活垃圾处理场。——投资580万元完成垃圾转运站的改造和新建工程。

  ——投资1520万元完成公厕改造和新建工程。

  ——投资1000万元完成环卫机械设备设施的购置,解决清扫、收集、运输等二次污染。

  ——投资25万元,建设环卫班队作业人员休息室。

  爱卫工作目标任务

  农村户厕改造。提高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2006年计划改厕2万座,完成户厕改造扫尾任务,使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2%以上。

  “除害”工作。积极筹建除“四害”组织,建立健全除“四害”工作网络,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加强监管措施,使除“四害”工作逐步规范化。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消除“四害”栖息场所,结合季节特点,每年投资50万元用于购买消杀药具,开展集中消杀活动,使鼠密度和蚊蝇密度分别控制在5%以内,蟑螂侵害率不超过5%。

  创卫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区为总体目标,广泛开展城镇创卫工作。县城和唐官屯镇、独流镇、王口镇、大邱庄镇、团泊镇5个重点镇的环卫作业、管理、设施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达到国家卫生区标准。子牙镇、陈官屯镇、双塘镇、中旺镇、蔡公庄镇、台头镇6个镇达到市级卫生镇标准。创建国家级卫生村20个,市级卫生村100个。

  三、“十一五”期间建设项目:

  为实现“十一五”期间的目标和任务,针对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资金投入不足等突出矛盾,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一)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加大市容环境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基础,市场化运营为导向,社会化共建为目标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努力拓宽市容环境建设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债、信贷投资等各种形式的资金,加快建设步伐,改变市容环境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

  (二)认真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市容环境事业发展。把市容环境的建设和管理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中、远期规划,分步实施从源头上解决市容环卫基础设施滞后的问题。树立人本理念,以高效能的管理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舒适、优美、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同时,把市容环境作为城市资源加以开发经营和管理,实现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的新跨越。

  (三)创建载体,提高城镇市容环境质量。坚持开展市容环境“十优”创建活动,最大限度的发挥全社会维护市容环境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参与性。以创建卫生镇、卫生村为载体,广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乡镇市容环境管理的指导力度,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为农村城镇化发展和十镇百村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四)强化法制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解决市容环境管理法制滞后的问题,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城市环境管理法规体系,规范和约束执法对象和执法主体的行为,减少管理的随机性和随意性。强化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严格明确的执法管理目标责任制,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加投入,改善执法队伍的装备水平。充分发挥执法队伍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

  (五)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各乡镇建立、完善市容环卫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卫管理工作,管理网络覆盖到全县18个乡镇。按“政事分开、干管分离”原则,环卫作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变“以费养人为政府花钱买干净”的市场经济运作模式,打破行业垄断,探索新时期适应市容环卫事业发展良性循环的路子。

  (六)强化公民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市容环境意识。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认真做好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社会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环境意识教育,树立爱护市容环境,特别是维护环境整洁的良好观念,带动每个家庭积极参与环境治理活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扬尊重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先进事迹,揭露、批评破坏环境秩序,制造环境脏乱的丑恶行为。通过宣传和教育,形成全社会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和秩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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