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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国土利用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 2007-10-12  
 

  土地利用“十一五”规划是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和矛盾为基本出发点,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单位土地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和质量为宗旨,以搞好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整治、保护为主线的综合性规划。

  一、“十五”期间土地利用综合评价

  (一)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分类》,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三个大类。2003年,农用地总面积为1076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7%;建设用地26260.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74%;未利用土地14157.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6%。

  (二)各类用地规划指标实施情况分析

  ——耕地。比较严格地执行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真地实施“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共兴的方针,在确保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前提下,耕地保有量

  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呈增加的趋势。2000年,规划耕地保有量指标为84292.81公顷,实际耕地总数为85321.70公顷,超过规划指标1028.89公顷;2002年,由于城镇及工矿用地的增加和水域用地的扩展,耕地保有量略有减少,为84662.82公顷,较2000年减少了658.88公顷;2003年,通过土地开发和整理,耕地总量有所回升,达到84779.72公顷,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1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还多45.41公顷。

  ——园地、林地、牧草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2000年和2010年园地指标分别为2103.7公顷和2348.45公顷;规划林地指标分别为1117.20公顷和2553.19公顷;规划牧草地指标分别为525.10公顷和1520公顷。从土地利用状况看,以上指标不仅没有实现,而且园地、林地、牧草地的数量还均有不同程度地减少。究其原因,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划定的规划指标不太符合实际情况。农地利用应坚持走以农业为主,农、林、牧协调发展的道路,林木发展应该以“四旁”绿化为主,养殖业发展应该以种植业为基础。

  ——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指标2000年为16932公顷,2010年为17070公顷;交通用地规划指标2000年为4850公顷,2010年为5188公顷。由于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的实际面积呈加速上升的趋势。以2000年至2003年为例,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由17373.08公顷增加到17863.69公顷,3年时间增加了490.61公顷,而2010年规划指标为17070.13公顷,2003年实际用地就已经超过2010年规划指标793.56公顷;交通用地由4940.08公顷减少到4903.39公顷,2003年比2010年规划指标少285.26公顷,到2010年,平均每年还有47.5公顷的新增交通用地指标可以支配。

  ——水域占地。自2000年到2003年,水域总面积由34482.56公顷减少到33951.3公顷,3年间减少了531.26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规划指标为:2000年34435.3公顷;2010年34293.68公顷,均低于2000年和2010年规划指标。

  ——未利用土地。1997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未利用土地指标为2000年3768.1公顷,2010年316.91公顷。自1997年以来,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一直在持续,但因本县现有的未利用土地主要分布在低洼地区,土地盐碱,水利设施配套不便,开发投入高、难度大,所以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速度正在逐年减缓。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资源配置特别是土地资源的配置不甚合理,造成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很大约束;

  ——土地的粗放经营和无序利用对资源和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

  ——土地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土地产出效益不高;

  ——县域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结构不均衡,城乡二元化结构非常明显。

  二、土地需求量预测 土地利用需求预测的基本思路是以保障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按照树立新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合理确定各类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和生态建设用地需求。

  (一)建设用地预测。建设用地分为城镇生活居住用地(含公共建筑、住宅、公用设施、公共绿地、旅游休闲地等)、工业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等。

  ——城镇生活居住用地按照人均指标法来预测。2010年,全县人口55万人,城镇化率将达到50%,城镇人口为275000人,以城镇生活居住用地人均100 m2计,需用地2750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按照人均指标法来预测。2010年城镇化率将达到50%,农村人口为27.5万人,以人均占地180 m2计,需用地4950公顷。

  ——工业用地根据产业规划和有关专题研究,按照地均产出率的方法来预测工业用地面积。2003年第二产业GDP为546677万元,工业用地6368.97公顷,工业用地地均产出率85.83万元/公顷。第二产业GDP按2003~2010年年递增15%计,2010年为1610000万元。按照模型预测并进行必要的修正,工业用地地均产出率2010年按120万元/公顷计,预测工业用地2010年为13416.67公顷。

  ——交通用地。进一步完善交通建设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的基础。2003年交通用地为1584.13公顷,2010年预测面积为3598.26公顷,占总面积的2.43%。

  ——水利设施用地。按照天津市和静海县水利设施建设规划设想,静海县2004~2010年期间需新增县城防洪围埝等一些水利工程,规划占地890.34公顷。据此预测2010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7717.47公顷。

  ——特殊用地。静海县2003年军事、宗教等特殊用地面积为468.31公顷,2010年特殊用地规划面积与2003年持平,不再增加。

  建设用地总量:2010年建设用地34900.7公顷,与现状相比,建设用地增加8639.8公顷。

  (二)农用地预测。按照保持耕地面积相对稳定的原则,根据农业用地发展现状、耕地后备资源条件和今后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并考虑到农业结构调整趋势,预测到2010年耕地保持在82081.53公顷;2010年园地保持在1916.67公顷;2010年林地面积为740.13公顷;2010年牧草地面积为853.19公顷。

  (三)未利用地。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在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积极、稳妥进行未利用地开发。考虑到土地利用水平的不断提高,未利用土地面积将逐步减少,到2010年土地利用率达到94.37%,其中未利用土地全部得到开发。

  三、土地利用方针和土地规划目标

  (一)土地利用方针。继续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最大程度地提高单位土地资源综合效益和质量,确保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进而为全市城镇化、工业化和完善生态环境提供资源保障。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围绕2010年实现生产总值170亿元,常住人口55万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091美元,城镇化率达到50%,确定了配套的土地利用目标。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2081.53公顷;

  ——基本农田:71471公顷,占2010年耕地基数的84.3%;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4900.7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8639.77公顷;

  ——建设占用耕地量: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000公顷;

  ——土地利用率:由2003年的90.4%提高到94.37%;

  ——土地产出效益:地均GDP由2003年的85.83万元/公顷,提高到120万元/公顷;

  四、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一)调整依据

  ——人口增长及空间发展趋势;

  ——产业结构调整及发展趋势;

  ——农村发展政策及发展趋势;

  ——县城发展战略;

  ——综合发展策略对土地开发利用的影响因素等;

  ——二、三产业发展模式及布局;

  ——城镇体系布局;

  ——基础设施空间发展趋势。

  (二)调整原则

  综合平衡原则

  ——保持土地供需平衡,科学控制各行业用地指标,同时积极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大力推广土地深层次开发;

  ——在搞好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确保城市化、农村现代化的建设和其他产业的健康发展;

  ——提高土地利用率,避免超负荷利用土地,确保生态平衡;

  ——对战略性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保持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空间分布平衡;

  ——适当加大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水利基础设施投入,保证水资源区域平衡。

  保持耕地相对稳定原则

  ——加大基本农田整理和保护的力度;

  ——搞好农用地结构调整,提高耕地绝对质量。

  集中布局原则

  ——坚持“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耕地向农业大户集中,逐步形成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聚集的用地局面;

  ——尽量满足县城新区、团泊新城、三大园区(开发区、天宇工业园、子牙环保产业园)等重点区域建设用地,同时对县重点工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给予倾斜。

  节地增效原则。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集约用地的新途径,通过政策和规划的引导,把空闲、闲置和利用不充分的建设用地利用起来,缓解不断增大的用地需求对有限的土地资源造成的巨大压力。

  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科学研究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资源适宜性、土地资源开发潜力,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布局,确立土地利用方向。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统一的原则。在城乡经济全面发展的情况下,通过平原绿化和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林、牧业,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在生态环境改善基础上,积极发展旅游业,带动商贸、交通、物流等产业的发展。

  五、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

  (一)城镇建设

  静海新城以环城路以内地域为核心,规划面积38.8平方公里。重点发展为天津南部和周边地区服务的二、三产业,建设成为现代制造业、商贸物流业和旅游服务业的新城。

  团泊新城。东至津汕高速公路,西到津盐公路,南到唐津高速公路,北至独流减河,总面积约为210平方公里,近期建设5平方公里。其发展方向按照为市区和滨海新区服务的功能定位重点发展生态居住、旅游观光及休闲度假,建设成为适宜人居的旅游新城。

  中心镇以独流、王口、唐官屯、中旺为核心,镇区规划面积4-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加工制造、商贸流通等新兴产业,形成功能特色突出的新型城镇。

  (二)工业项目

  规划期间重点建设静海经济开发区、天宇科技园区、子牙环保产业园区。

  静海经济开发区,位于县城以东,已开发672.3公顷,规划近期发展到1200公顷,远期为1476公顷。主要项目为:电子信息、生物制药、食品加工、精密机械、新型建材等。

  天宇科技园区位于大丰堆镇,已开发238.4公顷,规划发展到400公顷,主要项目为:电子信息、软件工程、生物制药、新型材料等高科技产品。子牙环保产业园,位于子牙镇北侧,津涞公路西侧,已开发117.3公顷,规划发展到250公顷。

  此外应考虑在大邱庄、蔡公庄、独流、唐官屯、陈官屯、王口、梁头、杨成庄等乡镇适当扩建工业用地。

  (三)交通、能源

  铁路方面,完成京沪高速铁路的建设,控制宽度为50米。公路方面,按照新建与改建并举、提高质量、确保畅通和适当超前的目标,结合经济布局、人口分布、自然地理特点,建设“十纵七横一环”,形成高速公路和国市干线公路为主骨架,县级公路为次骨架,乡村道路为脉络的“干支结合、四通八达的区域大交通格局”。重点建设京沪高速公路、津汕高速公路等市级重点项目,以及京福高速公路出口、城区外环线、陈大路和独流减河大桥、京福高速公路跨线桥,京沪铁路跨线桥、南运河桥及部分路桥的大修。到2010年县域内公路总里程达到2500公里,公路网密度达到97.5公里/百平方公里。

  能源方面,完成热电厂16万千瓦增容改造,建设一批大型输变电站,重点建设迎丰220 KV变电站,扩建独流、惠丰、滩头、静海110KV变电站和15座35KV变电站。

  (四)服务业

  在巩固传统产业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围绕商贸物流中心和团泊水上旅游中心建设带动服务业发展。

  引进大型连锁经营,按照规模与质量并重的原则,积极兴建范庄子农产品批发市场、良王庄花卉市场、王口炒货市场、工业总公司建材市场、县城大型农产品购物中心等仓储式大宗商品批发市场,提升集散辐射能力。

  加快主要交通枢纽货运、仓储、配送设施建设。主要建设独流无公害农产品物流中心、县城物流中心等物流企业建设,形成立足静海、对接天津、辐射周边、面向全国的区域性物流中心。

  大力发展团泊水上旅游项目,将团泊新城建成天津市最大的水上旅游中心。主要建设项目有:团泊水上威尼斯城、中水引进利用、温泉疗养院、水上游乐度假村、鸟类栖息岛等。

  六、土地利用分区

  根据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适宜性和土地利用的特点与发展需要,按照土地利用的主导功能和用途,将土地分为:城镇及工业用地发展区、农业用地区、水源地保护区、风景旅游区。

  (一)城镇及工业用地区

  城镇用地区。建立以静海和团泊两个新城为核心,唐官屯镇、独流镇、王口镇、中旺镇等四个中心镇环绕的新型中等城市框架体系,带动其他11个乡镇,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达到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到2010年全县城镇化率达到50%。

  工业用地区。重点发展静海县经济开发区、天宇科技园和子牙环保产业园,工业布局向工业园区集中。

  (二)农业用地区。根据农业用地现状、条件和农业结构调整发展趋势,农用用地划分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品业、林果业四个区:

  种植业区。种植业区包括粮食作物区和蔬菜区,在静海南部地区,马厂减河以北,港团河以南冲积平原地带,包括西翟庄镇、蔡公庄镇等3个乡镇,形成“双千斤”产量的枣粮间作区,规划期将发展到2600公顷此类粮食作物区。在京浦铁路以西、前进渠以东2公里的狭长地带,走向南北,北起独流镇、南至唐官屯镇,规划形成4000公顷的蔬菜基地,这个蔬菜区产量将达到20万吨。

  畜牧业区。规划在团泊镇东部等地区,地势低洼,有利于畜牧业发展,多品种饲养。规划期将建立养猪5万头,奶牛500头,肉牛2000头,羊十万只,蛋鸡50万只,产蛋1万吨的综合养殖基地。

  水产业养殖区。团泊水库及坑塘水面养殖各类鱼、鳖、蟹、虾等产品,形成规模养殖能力,规划养殖水面2000公顷,年产量为6000吨。

  林果业区。在静海西部,南起子牙镇,经王口镇到独流镇,包括台头镇共计4镇,利用河漫滩和子牙河冲积平原优势,科学种植,形成瓜果生产基地,到规划期发展为4800公顷,总产量2万吨。

  (三)水源地保护区。作好团泊水库、独流减河等水库、河流的水源地保护,处理好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综合开发团泊湖水体资源。在团泊水库周围和独流减河等河道旁加大林地开发,增加林地覆盖率。

  七、土地保护和开发整理

  扭转农业用地质量下降的趋势,对受污染的土地进行治理和保护;严禁无治理措施的污染企业上马,对已上马的污染企业根据情况要关、停、并、转。增加林地面积和绿地面积,使林木覆盖率达30%,使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土地的开发复垦和整理

  ——加强土地开发复垦力度,通过对未利用土地的综合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强化对可以作为开垦对象的未利用土地的保护,将可开垦的未利用土地纳入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开发整理区,实施有计划的开发整理。规划引导挖掘其它能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潜力。2010年土地利用率达到92.9%。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基本农田指标为71471公顷,按2003年耕地数84779.72公顷计算,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4.3%。

  ——建立土地整理示范区。加大农村居民点的改造,推动“迁村并点”工作的全面开展;在耕地系数普遍较低的东部地区建立土地整理示范区,通过对路、沟、渠、田的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系数,增加耕地面积。

  八、规划实施措施

  (一)建立机制。为确保规划的实施,必须建立健全实施机制包括:法律机制、政策机制、财务机制、实施反馈机制和修改完善机制等;

  (二)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本规划关系到全县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各有关部门、用地单位和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

  (三)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各项建设用地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进行审批。实行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的政策,严格执行占补平衡。设立土地后备资源开发专项资金;

  (四)加强立法、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有关土地规划的配套规章和制度,强化执法手段;

  (五)建立土地规划实施情况信息平台,对规划的实施进行动态监控;

  (六)积极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强化土地利用的经济管理手段,利用地价、税收来调节土地自发交易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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