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李来福静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静海县经济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张殿龙静海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共印200份)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