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建华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和局级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2007年12月3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古建华同志任中共静海县规划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静海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局级职级)职务。
中共静海县委员会
2007年12月5日
抄报:市委政法委组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