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刻制“静海县规划委员会”印章一枚,即日启用。
特此通知。
附: 印模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印章 启用 通知(共印200份)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