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经县政府确定的新建、改建、扩建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其 他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
法律法规依据: 《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18、20条
《关于印发静海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静政发[2007]46号)
收费标准及依据: (1)与服务对象双方协商议定;
(2)天津市物价局津价费[2006]302号文件《天津市利用档案收费项目及标准》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