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 3000万元以下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审批
法律法规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办发[2004]20号)关于改革我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的通知(津政发 [2004]96号)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