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法律法规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收费标准及依据: 登记费:住房每套80元,由权利人承担;非住房名称地址变更不收费,其他种类的变更登记收费 为1‰或 2‰。津价房地〔2005〕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