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房屋权属档案利用
法律法规依据: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收费标准及依据: 房地产档案证明费:20平方米以下收费10元;超过20平方米部分,每平方米加收0.5元,最高收费 为400元。保护费:明清以前的按页收取0.15—0.2元。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992〕价费字130号、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1993〕房权28号、津价费 〔2006〕3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