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建设工程质量备案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89号令)第四十七条
收费标准及依据: 监督费:住宅工程按工程造价的0.07%收取,其他有监理工程按造价的0.1%收取,无监理按造价 0.15%收取。依据津价房地[2001]533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