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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核发牌证(初审和领路办理)
发布时间: 2008-06-05  
 

  行政许可事项:   拖拉机核发牌证(初审和领路办理)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收费标准及依据: 拖拉机不反光号牌25元\副;拖拉机反光号牌40元\副;拖拉机临时号牌5每张;拖拉机行驶证15元\本;                 拖拉机临时行驶证10元\证;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5元\只;铝质合金号牌架及同类新产品10元\只。收                   费依据:计价格【1995】524号;津价费【2004】47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5】225                 号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收费标注:按“九二”式。依据:津价费【2000】181号;计价格                  【1995】225号;津价费【2003】89号砸号、铅封2元\次;公路拖拉机年度检验费(上线检测)45元\辆;                  农田农业机械收费[见文件]收费依据:津价费【2003】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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