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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
发布时间: 2008-06-12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                              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标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政府基金性收入):本县34元/M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                               地10元/M2,基本农田20元/M2;征地管理费:征地总费用的4%。依据:《关于发布土地管理系统部                             分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597号);《天津市耕地开垦费管理办法》(2002年市政府                           令第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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