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静党发[2008]10号)的要求,全县已有四十个部门进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现刻制各部门审批专用章共四十枚,即日启用。
附:印模1 印模2 印模3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印章 启用 通知 (共印200份)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