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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三周年,按照区领导和区诚信办批示要求,梁头镇组织开展《条例》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为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推动和引导市场主体及消费者增强诚信意识,2024年1月梁头镇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通过镇服务办事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内容,并向办理业务的企业和群众发放宣传单;在辖区超市、人流量大的场所进行科普宣传;通过微信群,主动向市场主体发送《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和宣传海报;开展诚信宣传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为社区、乡村群众及商户普及《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信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活动中,社区通过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网络宣传等方式,对《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进行广泛宣传,普及信用法规及信用知识,倡导居民自觉增强诚实守信的意识,争做诚实守信的践行者,使讲诚信成为人们的普遍自觉行动。
下一步,梁头镇将持续开展此类活动,进一步加强居民信用意识,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素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构建文明社会奉献出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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