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
气温逐渐升高,
同时,
随着“夜经济”的蓬勃发展,
群众晚上户外活动增多,
啤酒摊、烧烤摊开始热闹起来,
但是
酒足饭饱后,
拿出车钥匙准备…
停!准备酒驾吗?
交警蜀黍在路上等你!!!
2022年5月24日,交警城区大队在静海区东方红路海丽府工地三和建筑门前开展夜间检查行动,一辆号牌为津MGR***号黑色奔驰轿车沿东方红路由西至东行驶至执勤点位,执勤民警对其检查时发现车内酒气熏天,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经检测,驾驶人刘某某呼气中酒精含量13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在执勤民警对刘某某进行调查期间,一辆号牌为冀B7F***号白色大众牌小型轿车沿东方红路由西至东行驶,在发现前方设卡查酒后,该车迅速靠边,司机弃车逃跑,在其掉头逃跑至青竹林小吃街小路出口处,被交警城区大队安排的堵截警力将其擒获,经查,白色大众驾驶人付某某,其呼气中酒精含量9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城区大队随即将两名司机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酒驾、醉驾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危害性极大!
一次酒驾终生后悔,
酒驾的后果谁都无法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
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
适量饮酒可以
但酒后开车绝对不行!
否则,你可能就要在这里度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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