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信用+公共资源交易”为创新突破口,通过制度完善、联合惩戒等措施,构建起贯穿交易全流程的信用管理体系,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制度筑基,织密信用监管网络。为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规范评标行为,强化招标代理行为监管,规范招标代理市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的10项具体措施》,明确专家、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等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应用规则。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对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参与交易等约束措施,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鲜明导向。
创新应用,实行信用承诺机制。实行交易信用承诺制,去除交易“门槛”,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用承诺全覆盖;对接“信用内蒙古”,开发交易主体信用信息嵌入式应用,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承诺保证其真实性基础上进行动态管护,实现一次录入、及时更新、重复使用提供支持。
多措并举,助力营商环境优化。跨域联动,凝聚信用监管合力。联合发改、住建、水利等部门建立跨行业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对在交易活动中存在虚假投标、违规转包等行为的企业,实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创新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培训、主动约谈等方式引导失信企业整改纠偏。
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项目投诉率持续下降,市场主体满意度达100%。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持续深化信用体系与数字技术融合应用,以信用体系建设“软实力”筑牢公共资源交易“硬支撑”,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贡献呼伦贝尔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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