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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富锦:开展诚信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24-04-15 来源:无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社会良好氛围,富锦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黑龙江省信用条例》宣传工作,局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学习,倡导全体机关干部知法守法,诚实守信,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全面普及信用法治意识。

  创新宣传形式,营造诚信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基层派出所及服务大厅LED屏播放诚实守信标语,同时在宣传栏张贴政策法规、信用承诺等方面的海报;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讲诚信、重信用,让诚信深入人心,自觉做一个诚信公民,有力推进诚信宣传活动进一步展开。

  加强诚信教育,提升窗口服务形象。行政服务大厅各窗口单位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学习了《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树立工作人员诚信意识,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从基本内容、职业素养、职业意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诚信服务理念,要求工作人员将诚信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履行告知承诺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承诺件的办结效率,以树立诚信为民的良好形象。

  聚焦服务导向,强化便民利民举措。积极推行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在服务大厅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工作人员有错必纠,要求每名民辅警恪守“诚信公约”,自觉履行服务承诺,坚决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

  此次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有效提升了诚信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了广大市民及经营业主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普及了诚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知识,有效提高了全局民辅警诚信为民的自觉性与自律性,营造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政务诚信和诚信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让政务服务更高效、更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