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 统一信用代码 全文检索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天津市静海区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27 来源:无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天津市静海区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14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2号)有关要求,完善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科学统筹环境应急资源,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现决定对《天津市静海区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予以废止,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单位如遇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请参照《天津市静海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津静海政发〔2021〕2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