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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 2020年11月11日

子牙经开区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0〕255号)要求,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5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天津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及示范方向,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可复制、可推广,并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和代表性。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四)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方向项目通过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进行申报遴选。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G+工业互联网方向允许工业企业和运营商“1+1”联合申报,其他方向需一个单位独立申报。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和“申报主体责任声明”(详见附件2、3、4、5,封皮推荐单位请填写“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按要求编制相关文字资料,务必于20201113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胶装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8份报送子牙经开区科技信息部(服务大厦1010室),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文档(申报书Word版、相关视频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对列入工信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的项目,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利用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联系人:于浩

联系电话:68711203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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