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正在使用IE6或IE7浏览器,本网站不提供对IE6和IE7的完整支持,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 点击此处下载

政务公开 > 园区公告

政务公开

关于征集(国家)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来源: 静海区发改委

发表于: 2020年12月25日

经开区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征集(国家)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典型案例》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上报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典型案例。

一、典型案例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为在天津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但不限于制造、物流、供应链管理企业等;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二)申报重点。至少在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发改经贸〔2020〕1315号)明确的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的5个关键环节(即企业主体、设施设备、业务流程、标准规范、信息资源),以及6个重点领域(即大宗商品物流、生产物流、消费物流、绿色物流、国际物流、应急物流)中的某一方面形成成功经验和创新模式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三)示范价值。相关经验具有示范价值和可复制性,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可通过静海区发展改革委推荐或社会公开征集两种渠道参与征集,两种渠道任选其一。

(二)申报流程。

1.编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在深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典型案例申报材料模板》(附件1)编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篇幅原则上控制在6000字以内,数据准确、观点明确,如有图片资料、获得的主要荣誉、重要媒体宣传报道以及其他材料,请一并提供。

2.提交申报材料。

通过区发改委推荐申报的企业,请申报企业填写《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6000字以内)、申报承诺书(附件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提交,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和一份电子版光盘务必于12月29日前报送静海区发改委803室。通过社会公开征集申报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联系电话:28943880

主办: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 承办: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 邮编:301600 网站标识码:1202230010 津ICP备05001648号-1

津公网安备 120223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