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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转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一批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 2021年02月05日

子牙经开区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天津市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一批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业服[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于3月5日下班前将《第一批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请书》(附件1,一式四份)、佐证材料(两份)报送至子牙经开区管委会政策研究室(1017室),同时将《第一批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请书》电子版发至cyzcyjs@sina.com。

注:

1.申报企业需满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一批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中5项“必备条件”全部条件,以及12项“可选条件”中任意4项条件(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一批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业服[2021]2号)中第二大项“申报条件”中所列的条目准备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可参考以下项目:(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选);(2)2018至2020年财务报表(必选);(3)标注出研发人员的企业全部职工名单(可选);(4)市场占有率证明(可选);(5)2018年以来的获得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可选);(6)国家或省级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国际标准检测组织在中国授权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可选);(7)2019年以来企业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标准证明文件(可选);(8)企业设立研发机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可选);(9)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复印件(可选);(10)产品商标证书复印件(可选);(11)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或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证明复印件(可选);(12)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评测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证明材料(可选);(13)2019年以来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材料(可选)。

联系人:姚军  电话:6827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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