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发 布 通 告
2015年第81号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和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强制性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现予以通告。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如下:
(DB12/ 599—2015),2015年10月1日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 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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