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重申严禁在电力线路下方及两侧
违章植树、违章建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保障电力线路安全运行,避免因树线接触或距离过近而导致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农经委于2003年下发了《关于严禁在电力线路下方及两侧违章植树的通知》(静农[2003]2号),县政府于2005年批转了县计委、农经委、林业局、供电有限公司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清理高压线路下违章种植树木的意见》(静海政发[2005]20号),明确提出了属地和行业管理的原则,对在高压线路下违章植树、违章建筑提出了具体的清理要求和惩罚措施。当前正值绿化植树季节,为保障全县供电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静海政发[2005]20号和静农[2003]2号两个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安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安全生产。对在电力线路下方违章植树、违章建筑的行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抵制;对因工作不当,处置不利,导致电力设施损害,给国家带来经济损失,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