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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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批转县市容委关于静海县2008年度清融雪工作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71289628XG/2020-0008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静海政发[2008] 53 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批转县市容委关于静海县2008年度

清融雪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驻静单位:
  为搞好我县冬季清融雪工作,确保雪后道路畅通和居民出行安全,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县市容委拟定的《静海县2008年度清融雪工作预案》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十日

 

 静海县2008年度清融雪工作预案

 

    根据天津市清雪指挥部《天津市2008年度清融雪工作预案》(津清指办[2008]2号)文件精神和《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市区冬季清融雪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今冬明春清融雪工作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今冬明春的清融雪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专业保障、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全民参与、严格监督、狠抓落实的原则。确保小雪24小时、中雪48小时、大雪72小时清理完毕,特大雪由市清雪指挥部确定完成时间。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清雪指挥部,由县长助理张现民担任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县政府办主任孙橄、县市容委主任韩印春任副总指挥。县市容委、交通局、公安局、广电局、静海镇、气象局、开发区管委会、建委、水利局、县社、工商局、教育局、卫生局、电力总公司、房管局、工业经委、火车站派出所、综合执法局、人民武装部为成员单位。清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容委书记韩印春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容委。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做到人员组织、安排部署、清雪工作三落实。
    三、职责分工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静海县各有关单位义务清雪责任路段划分表》重新确定的责任路段,做好积雪清理工作。清雪指挥部成员单位具体分工为:
    1、市容委负责:指挥、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清融雪工作,并对全县的清融雪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气象局负责:提前向清雪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提供天气形式预测和近期降雪气象预报。
    3、广电局负责:及时播发县领导对清雪工作的指示和清雪指挥部下达的清雪要求,及时宣传报道清融雪情况。
    4、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各社会单位的清融雪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5、建委负责:(1)组织职工及时对责任范围内道路两侧绿化带、绿地、广场、公园的积雪进行清除。(2)指挥、协调建设单位对尚未竣工或已竣工但未向环卫部门办理交接手续的道路、桥梁的清融雪工作。
    6、交通局负责:组织职工对十里长街、104国道、静文路立交桥、东方红路运河桥西至京沪高速出口、东方红路立交桥、朝阳道北段、县城外环线、静王路穿城段的积雪进行清除。
    7、开发区管委会负责:(1)辖区内道路的清融雪工作。(2)及时组织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做好清融雪工作。
    8、教育局负责:组织发动各中小学校清除校园内外及周边责任路段积雪,保证师生出行安全。
    9、房管局负责:组织发动各物业公司及时清除物业管理小区及周边环境的积雪。
    10、工业经委、卫生局、县社、电力总公司负责:及时发动组织本系统所属单位各自辖区内的清融雪工作。
    11、火车站派出所负责:做好车站广场内外及周边的清融雪工作。
    12、静海镇负责:组织发动各村街居委会及广大居民清理居民区内胡同里巷、楼群甬路的积雪。
    13、公安分局负责:对融雪运雪车辆的引导,并对社会车辆进行指挥疏导,维护和保障清融雪道路交通秩序和畅通,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14、商委负责:组织县城内各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及个体经营户清除市场内及门店前的积雪。
    15、人民武装部:(1)组织好本单位责任区的清雪工作。(2)组织驻静部队(看守所、消防队)官兵支援地方的清雪工作。
    (二)其他各乡镇负责:1、组织发动所属各村(街)委会及广大居民群众做好本乡镇政府辖区范围内清融雪工作。2、督促、检查责任范围内清雪工作进展情况。
    注:如遇中雪及以上级别雪情,县清雪指挥部将根据各成员单位专业机械车辆配备情况,进行统一调度和指挥。
    四、降雪灾害预警等级划分
    降雪灾害预警分为三级:一级预警(红色警报)是指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道路交通有影响很大的降雪;二级预警(橙色警报)是指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道路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三级预警(黄色警报)是指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道路交通有影响的降雪。
    五、专业清融雪工作标准及要求
    (一)专业融雪工作要求
    1、做好清融雪物资准备。市容环卫部门要在入冬前备足请融雪物资,对融雪设施及车辆进行全面检修,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2、清融雪工作中遵照“先立交、后涵洞”,“先主干、后支路”和“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进行融雪作业。根据雪情和气温变化,适时调整融雪剂的喷洒数量和浓度,确保融雪有效。
    3、密切关注雪情变化,特别要严防雪后、雨后、雾后形成的冰板路。要按照市、县清雪指挥部部署,适时对道路、桥梁、涵洞进行融雪作业。
    4、及时对垃圾转运站、公厕门前进行融雪作业,保证生活垃圾正常清运和方便群众如厕;同时做好降雪期间垃圾运输车辆的调配工作,确保垃圾不积存。
    (二)专业融雪作业质量标准
    1、道路喷洒融雪剂均匀,融雪有效,无漏洒。
    2、融雪过程中,融雪剂无污染花坛、绿地、树穴。
    3、融雪作业车辆安全行驶,无各类事故发生。
    六、社会清雪工作要求 
   (一)清融雪范围
    1、道路两侧单位的清雪责任范围,按照《天津市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实施办法》确定的单位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横向以该单位建筑物两侧至相邻单位(或居民)建筑物分界线,纵向至道路中心线。
    2、胡同里巷、楼群甬路的积雪,由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清理;物业小区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清理。
    3、集贸市场、停(存)车场、车站等地区的积雪,由主办(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清理。
    (二)清雪要求
    1、不得在果皮箱、垃圾池周围堆放积雪,禁止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杂物和污水;禁止向路面、桥梁、涵洞铺撒垃圾、渣土、炉灰等杂物。
    2、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导入绿地、花坛、树穴;禁止向行运河道及景观河道倾倒积雪。
    3、禁止将含有垃圾、杂物的积雪倒入下水井;不得将积雪倒入排水井以外的检查井中。
    4、进行净雪下车作业时,井口必须设专人看护,并注意维护交通秩序;作业完毕,要立即盖好井盖,确保交通安全。
    七、建立通讯保障系统
    (一)建立通讯联系网络和值班制度。根据天气预报,遇有雪情,各部门、各单位要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分管领导要全天候开手机,保证政令畅通,通讯及时,不延误时机。
    (二)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及时反馈清融雪工作动态,上报清融雪工作信息和简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市容委要加大对清雪工作的组织、督查,并及时向指挥部领导和新闻媒体反馈。电台、电视台、静海文汇报等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清融雪工作,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组织落实不力、不采取清雪措施、行动迟缓的单位及时曝光。
    (三)实行点名制度。遇有雪情,县清雪指挥部将对各单位清雪机构进行点名,并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对空岗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对此项工作要提起高度重视,并于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清雪工作安排、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县清雪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8918142、28940118,联系人:赵宝强)。

 

静海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市容 清雪 预案 通知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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