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静海区政府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静海区政策文件  >  区政府办公室
名    称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71289628XG/2021-0006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津静海政办发〔2021〕14号
主    题 :
城市管理\环境卫生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天津市静海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静海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天津市静海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我市2020121日起实施的《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721日天津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津政办规〔20219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和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推动静海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科学管理,绿色发展。坚持源头减量,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体系,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党员带头,全民参与。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示范引领、全民参与体制机制,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引导,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示范引领,持续推进。转化推广示范成果,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引领带动作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化、法治化,提高分类运输、处理能力,促进源头分类投放,持之以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区、乡镇街、社区(村)、居民小区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体系。

——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加强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合理制定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三)主要目标

2021年底,建成静海镇、朝阳街道、华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街镇和17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村),示范片区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能力满足分类需求;建设完成垃圾分类主题广场和科普教育基地;规划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建成3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将建成区回收统计数据纳入全市生活垃圾统计内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全区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23年底,全区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体系,建成区基本建立定时定点投放、收运模式;分类示范街镇比例达到60%,城乡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满足分类需求,略有余量;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完成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有效衔接。

2025年底,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普遍形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全民分类意识

(一)引导居民普遍参与。建立区、乡镇街、社区(村)、居民小区四级联动体系,明确镇级责任人,在253名社区督导员基础上各社区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督导员,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开公示。督导员每天定时开展桶边督导工作,依法督促物业企业、家庭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加强对物业服务小区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工作,检查工作每季度全覆盖1次。完善考核机制,设立社区、物业垃圾分类红黑榜,每月公开公示。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建成区居民参与率和知晓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二)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全区中小幼儿园学校教育内容,各学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主题活动。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去哪了、发放一封信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成立巾帼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在家庭当中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充分利用青年志愿服务APP、垃圾分类主题广场和天津高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普及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法规。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城管委,各乡镇、街道

(三)形成浓厚宣传氛围。组织开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指导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按照管行业管垃圾分类原则,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区融媒体中心每天至少播放2次垃圾分类公益广告。2021年底前,建设完成垃圾分类主题广场,依托新能源环保发电项目建设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并定期向公众开放。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六进活动,每月开展大型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组织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充分利用银行、教育系统、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公共场所户外广告屏和社区小区宣传栏、工地围挡、公交站牌、楼宇广告等媒介,多方式、多维度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让群众看得懂、学得会、投得对。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融媒体中心、区交通局、区住建委、区教育局、区金融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三、加强源头减量,提升垃圾分类水平

(一)强化源头减量。向生产经营者普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邮政、快递、外卖等企业避免过度包装,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邮政、快递行业要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2021年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90%2022年底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5%。严格落实《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9月底前完成全区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销售企业摸底式排查检查,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塑料制品监督抽查抽样工作,对现场抽样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处理。严查旅游、住宿等行业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行为,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邮政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二)加快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规范整顿废品回收站点,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采取定时定点上门和线上预约模式参与再生资源回收。2021年底前静海镇、朝阳街道、华康街道分别设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方便居民和单位交投出售,并对再生资源的来源、去向、数量等基础信息实行台账管理;2022年底,50%的乡镇、街道、园区各至少设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2023年底,每个乡镇、街道、园区各至少设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全覆盖。积极引入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对全区可回收物统一回收,打造上接前段分类、中接回收网点、下接产业利用的再生资源供应链。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规划资源分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三)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动作用。2021年底,全区公共机构高标准落实垃圾分类要求,实行绿色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公示和台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督查检查工作,每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10%,将检查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巩固已建成的公共机构分类工作体系,切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加快补齐短板,建立健全城乡分类体系

(一)加快完善建成区分类收运体系

1.分类投放方面。2021年底前,向居民发放二分类桶贴,每季度入户宣传全覆盖1次,督促居住社区、办公场所、商业、宾馆、超市、餐饮单位等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清晰醒目。因地制宜,推动居民小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箱房(站、点),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或居民委员会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开展桶边督导,推行定时定点投放,从源头引导居民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知晓率达到100%,投放准确率达到80%

2.分类收集方面。2021年底前,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按照300/组原则,协调物业企业,在每个物业小区建设一组生活垃圾分类箱房(站、点),非物业居民区划片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箱房(站、点),在显著位置公开分类责任人、督导员信息。新建未交付小区自行建设垃圾分类箱房。建设箱房的按照箱房规格配齐四分类垃圾桶,并及时更换破损分类垃圾桶。鼓励设置垃圾分类智能化设备。公开有害垃圾收集服务电话,及时收集。可回收物由社会资本方收集再利用。社区督促居民小区每日填写分类收集工作台账,实现精准分类。2022年底前,改造扩建城区转运站3座,满足非物业居民区其他垃圾转运需求。

3.分类运输方面。区城管委负责城区市政道路沿线商家门脸、企事业单位分类运输工作;静海镇、朝阳街道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华康街道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严格落实生活垃圾专业运输企业镇、区两级审批许可制度,严禁不具备分类运输资质的企业在辖区内开展垃圾运输工作。2021年底前,建成区科学配置20辆小型新能源分类运输车,20辆其他垃圾运输车,10辆新能源厨余垃圾运输车,1辆有害垃圾运输车,满足商家门脸、企事业单位和非物业居民区分类运输需求。居民区严格落实分类运输要求,每日分类收集不少于1次。具备运输车辆出入条件的居民区,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运输车直接进入小区翻桶收集,将垃圾直运至垃圾处理厂。不具备运输车辆出入条件的居民区,采用小型其他垃圾收集车进行收集,清运至中转站,经中转后运至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利用小型电动分类收集车、餐厨垃圾运输车,采取定时定点模式进行收集,直接运至垃圾处理厂。商家门脸、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厨余垃圾实行定时定点上门收集,每日不少于2次;其他垃圾由保洁员巡回上门收集,严禁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各街镇各设置1处有害垃圾暂存点,及时与运输企业沟通对接,专车专运至有资质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加强生活垃圾产生单位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无缝衔接,坚决杜绝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资源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务服务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静海镇、朝阳街道办、华康街道办

(二)加快构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抓手,根据分类示范街镇创建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分类投放方面。向村民发放二分类桶贴,每季度入户宣传全覆盖1次,督促办公场所、超市、餐饮单位等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清晰醒目。因地制宜,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箱房(站、点)建设,严格落实村民委员会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推行定时定点投放,从源头引导村民垃圾分类,村民知晓率达到100%,投放准确率达到60%

2.分类收集方面。2021年底前,按照500/组原则,每个村街至少建设一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房(站、点),按照50/组原则补齐二分类收集设施,鼓励设置垃圾分类智能化设备。开展入户宣传,村民知晓率达到100%。各村街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督导员,在显著位置公开分类责任人、督导员信息,开展桶边督导。公开有害垃圾上门服务电话,及时收集。村委会每日填写分类收集工作台账,实现精准分类。根据分类示范乡镇推进速度,规划新建农村中型转运站4座,满足农村垃圾分类转运需求。

3.分类运输方面。各村街至少配置1辆小型新能源分类运输车。稳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能力,科学配置43辆其他垃圾运输车,4辆厨余垃圾运输车,满足分类运输需求。其他、厨余垃圾清运至农村中转站,转运至垃圾处理厂。各乡镇分别设置1处有害垃圾暂存点,及时与运输企业沟通对接,专车专运至有资质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结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推动农村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规划资源分局、区政务服务办、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乡镇、园区

(三)持续提升分类处理能力

根据厨余垃圾处理需求,适时提升厨余设施处理能力,到2023年,新增处理能力150/日。做好海吉星、一中等5处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2021年底前,在机关食堂、学校等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推动建设2处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实现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减少对环境的二次污染。有害垃圾运送至有资质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利用。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积极引入社会资本,2023年底前,建设完成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和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项目等生活垃圾无害化分类处理设施,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规范化。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规划资源分局、区政务服务办、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园区

(四)高标准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和示范村

2021年底前创建完成静海镇、朝阳街道、华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和17个分类示范村,示范辖区全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投放准确率达到80%2022年底前,全区示范镇达到30%,推动创建大邱庄镇、团泊镇、大丰堆镇、梁头镇、子牙镇、双塘镇分类示范镇;2023年底前,全区示范镇达到60%,推动创建西翟庄镇、陈官屯镇、唐官屯镇、王口镇、蔡公庄镇、杨成庄乡分类示范乡镇;2024年底前,全区各乡镇街均达到分类示范街镇标准。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政务服务办、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五、落实各项制度,提高垃圾分类实效

(一)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区级财政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优先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宣传、考核等相关支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积极鼓励支持采取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委、区税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二)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考核指标,实行周检查、双周调度、月考核、季通报制度,相关情况通报区委、区政府,并抄送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区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垃圾分类工作推动不力导致进度滞后的,通报批评、公开曝光。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绩效办

(三)严格落实收费制度。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加大对工商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农贸摊群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等法人单位征收力度,严格按照生活垃圾产生量核定缴费数额,以每吨260元标准予以征收。对于不按时缴纳行为,采取温馨提示、书面告知、停止服务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充分利用监控、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手段收集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等违法违规线索和证据。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属地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协调联动,加大垃圾处理收费征收执法力度,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静海分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四)强化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区、街镇、社区三级工作联动,加大督察、巡查、检查力度,开展垃圾分类专题执法培训和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单位、个人垃圾混合投放,未按规定设置分类设施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收集、运输单位生活垃圾混运,未实行密闭运输、遗撒滴漏,未使用专用车辆驳运垃圾、未清晰标示所运输生活垃圾类别、未按规定将垃圾分类驳运至指定转运场所等违法行为。聚焦物业企业、机关单位、餐饮单位、运输企业,严厉处罚,形成震慑。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动执法,从严执法、从严监管、从严考核问责。利用垃圾分类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执法交流学习,促进执法能力稳步提升。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公安静海分局、区邮政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五)推进公益诉讼。充分利用公益诉讼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完善相关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推进工作中履职不力,不作为等行为,督促责任单位立整立改,正确履职。

牵头部门:区检察院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六、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分类工作责任

(一)坚持党建引领。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重要内容,牢牢抓住社区主战场,同创文创卫工作同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开展区直部门包联社区活动,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开展入户零距离对接,并对区直部门包联工作开展绩效考核。向全区党员干部发放一封信,发挥示范引领表率作用,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充分发挥街镇、社区、村委会等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快构建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志愿服务、社区协调、物业参与五位一体工作格局。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绩效办、区文明办、区卫健委,各乡镇、街道、园区,各相关单位

(二)健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区、乡镇街、社区(村)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各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层层抓落实。各部门、各乡镇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工作方案,于20211025日前报送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园区制定辖区内工作实施方案,于20211030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电子版和扫描版)报送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网区城管委)。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成员单位

(三)建立全区统筹机制。充分发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指挥职能,每月20日召开工作调度会,实现部门协调联动、协同配合,解决推进重难点问题,强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部门、各街镇党政一把手加强工作指挥调研,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社区、村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强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部门: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


附件:1.天津市静海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2.静海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标准

      3.静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建成区)

      4.静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