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请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规定报请区政府进行调整。
附件: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1 |
编制《天津市静海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 (2022—2035年)》 |
区教育局 |
2025年12月 |
2 |
编制《天津市静海区再生水利用规划 (2023—2035年)》 |
区水务局 |
2025年12月 |
3 |
编制《天津市静海区供热专项规划》 |
区城市管理委 |
2025年12月 |
4 |
编制《天津市静海区2025年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计划》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5年10月 |
5 |
编制《天津市静海区地震应急预案》 |
区应急管理局 |
2025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