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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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000200715W/2021-0012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津静海政发〔2021〕9号
主    题 :
交通\综合交通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天津市静海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天津市静海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11026





天津市静海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997号)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指导意见的函》(津交函〔202150号)要求,深入推进我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全面加快建立静海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以夯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为抓手,全面建立和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管理体系,为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2021年底前,建立覆盖区、乡镇、村三级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2022年底前,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路长管理模式,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体系

(一)成立静海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静海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办、公安静海分局、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和18个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静海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

(二)部门职责

1区交通局:负责国省级普通公路及区(县)级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加强货车超限超载、侵犯路产路权以及客货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做好日常公路养护、路域环境治理、维修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养管协同巡查,不断巩固提升路域环境。负责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和技术标准,编制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度补助计划,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做好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并监督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评估。

2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农村公路路网建设与已投产运行的油气长输管道存在交叉施工的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规划农村公路路网的协调工作,衔接农村公路年度工程与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

3区城市管理委:负责静海城区道路管理养护工作,做好城区道路日常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治理、维修以及安全隐患排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占路权行为。

4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推动乡镇全面清理农村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5区政务服务办、区水务局:负责简化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

6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路长制专项经费和管理养护相关资金政策,并监督资金使用。

7公安静海分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排查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治或上报,完善交通安全措施并确保完好有效,会同区交通局开展公路超载超限联合执法,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

8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负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道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非法建房挖土等行为进行查处。简化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

9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污染公路边沟、涵洞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并根据部门职责分工配合区交通局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

10区应急局:负责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涉路施工安全生产等工作。

11区政府办:负责配合相关工作的推动落实。

(三)路长制设置及职责

1设立农村公路总路长,并分级设置区级路长、乡镇级路长、村级路长。

设立总路长,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设立区级路长,由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设立乡镇级路长,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设立村级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2路长职责

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

区级路长在总路长的领导下负责所辖区域内区县级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乡镇、村级路长在总路长的领导下负责所辖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乡镇级路长负责监督指导村级路长的履职情况。

(四)路长制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设立区、乡镇两级路长办公室,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区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镇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各乡镇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具体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区级路长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制定路长制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的责任清单并督促落实;负责督导、考核乡镇级路长和有关部门的履职情况;及时向总路长和区级路长汇报路长制实施情况;承担路长制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

乡镇级路长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总路长和区级路长的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制定乡镇、村级路长制管理制度、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落实;负责监督考核村级路长的履职情况;及时向总路长和区级路长汇报路长制实施情况;承担路长制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可由乡镇自行明确。)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

1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交通强国要求,做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村庄规划、国省干线建设规划等有序衔接,全面建成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相适应、与生态环境和乡村文化相协调、安全便捷绿色美丽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体系。

2建成农村公路高质量路网。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覆盖范围、通达深度和服务水平。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旧桥梁改造建设。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

1落实农村公路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各渠道资金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用好各类涉农资金,创新建设融资渠道,强化资金保障能力。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2完善农村公路高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区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完善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提高广大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开展美丽乡村示范路创建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促进与乡村旅游、生态宜居乡村融合发展。完善农村公路沿线服务和应急设施。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1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持续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并监督落实。

2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养护规范化发展,推广低成本、高效率、标准化、易操作养护技术。建立健全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健全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建立农村公路科学决策体系。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加强日常巡查管护,有序开展预防性养护,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况评定。建立和完善养护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状况统计更新制度,推动养护工程决策科学化、管理信息化。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完善高效优质的运输服务体系。谋划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目标及实施路径,巩固拓展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提升农村客运通达广度和深度,完善客运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构建区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体系,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2完善政策,构建长效机制。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多渠道、多方式推动建立完善农村客运扶持政策,构建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制度,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

3完善设施,确保农村客运安全运营。加强安防设施建设,全力补齐农村运输基础设施短板,为通客车提供更加安全的通行条件。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相应人员和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督查考核

将农村公路路长制督导考核纳入区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逐级建立路长制考核体系,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对村级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主动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各级路长名单,在各路段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综合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