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天津市静海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等11个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天津市静海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静海区医疗保障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静海区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静海区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静海区综合交通运输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已经2021年9月15日区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静海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保障,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市场监管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科学编制和实施全区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对于激发市场和社会创新活力,提升区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形成更加成熟和稳定的市场监管环境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构建更加完善的市场监管制度环境,切实推动区域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根据《天津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和《天津市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形势,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在服务静海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消费环境,以及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市场秩序保障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同时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相对成熟和稳定的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1.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伴随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深度推进,以及市场监管新“三定”方案的实施,静海区进一步整合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区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职责,新组建了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并实现了从垂管到属地、从条线到地方的角色转换。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对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动态监管;不断完善以经济户口为基础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实现对市场主体的精细化管理;以风险点控制为核心的风险管理进一步强化,监管重点向事中事后转变,初步形成了市场监管的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
2.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充分利用商事改革政策利好,大力推进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一窗通”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举措“组合拳”,并从加强主体数据分析应用入手,以乡镇为单位全面推动实施主体兴区(兴镇)计划,全力打造宽松畅通的市场主体准入与发展环境。截至2020年12月,“十三五”期间,新注册市场主体5.3万户,区域内市场主体突破8万户,比“十二五”末翻了一番,注册资本总额达到3105亿元,为做大经济总量、增加财政税收、促进社会就业等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市场主体基础。2018年8月30日,国务院督查组就静海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典型经验进行实地调研;2020年5月5日,静海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造典型经验荣获国务院通报表彰。
3.质量提升成效显著。深入实施品牌、标准化和质量管理“三大战略”,全面整合商标、名牌、质量认证等品牌工作资源,强化对龙头企业和重点企业的创牌定向培育,并持续加大对区域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的产业政策引导。截至2020年12月,区域现存有效注册商标量1.2万件,其中涉农商标0.35万件,拥有驰名商标13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现存有效专利9936件,有效发明专利330件,并累计有33个项目在市质量攻关重点项目评选中获奖。在天津市2019年度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静海区获A级。2018年,子牙经济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验收,同年静海区被国家标准委确定为首批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城市。2019年,静海首个地方标准《综合养老社区服务规范》制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静海商标受理窗口”批准成立;在推进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中,第九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国家谷物草莓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通过考核验收。
4.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牵头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连续五年实现稳步增长。期间对6317户市场主体完成登记事项和信息公示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4万条,实施市场主体信用修复88户次,协助实施公司股权冻结340件,“一个平台管信用”体系逐步完善。
5.市场安全明显改善。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上,突出加强部门间的联动沟通和隐患闭环管理,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贯彻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持证率达到100%;突出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完成3762台电梯应急标签的信息核定,覆盖率达到80%;同步建立完善全区电梯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组建完成电梯二级救援站7个,全区6207台电梯纳入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全区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升我区整体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能力。期间累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700余家次,排查安全隐患556项,立案处罚170余起、罚款520万元。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做好区域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积极开展医疗机构计量监督检查、集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加油站计量监督检查等各类计量专项检查,并加大对节假日热销产品、儿童玩具等民众重点关注的消费品质量、计量和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机构的执法检查。
6.竞争环境规范有序。强化“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理念,发挥相对集中执法办案优势,加大重点领域、民生领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五年来,累计查办行政案件4032件、罚没2967万元,区域市场环境不断净化。依托无证无照联席会议,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890起,引导办证办照5400余户次,跨部门综合执法框架初步形成。强化打传长效机制建设,2016至2017年,全区开展打传行动403次,取缔传销窝点535处次,解救被骗传销人员522名,遣送遣散传销人员5431人次,刑事拘留传销骨干分子129人;自2018年起,全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进入常态化控制传销回潮、巩固静海“无传销区”成果阶段,累计排查老旧窝点、出租屋等点位7.7万处次,排查可疑人员1400余人次,走访群众12.3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88.8万份。
7.消保维权延伸基层。整合消费维权热线平台,突出健全消费者投诉举报在农村地区的受理网络,完善消费纠纷集中受理,做到统一标准流程、一体化规范运作。五年来,累计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4万元,在群众反响上赢得较好口碑。结合日常受理投诉举报内容,加强分析研究,针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重点行业、产品开展动态分析、行政指导,实施“段位式”预防监管。
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不断纵深发展的形势下,市场监管工作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广大群众的期盼尚有差距,服务水平和能力与区域经济的发展需求不能深度契合,职能转变、改革落实步伐亟需加快,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的效能还有待提高。在准入环境方面,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登记风险增加;工作创新手段不够,市场准入的便利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不同企业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数据统计分析手段相对落后,对区域产业发展的研究深度不够。在市场环境方面,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现有执法力量、队伍综合素质、基层硬件保障与多元复杂的市场主体环境仍不匹配,监管执法的综合性与专业性尚未实现有机统一,事中事后监管尚未完全落地基层;企业信用监管机制中,信用信息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利用率有待提高;全民质量意识需进一步加强,静海质量文化需进一步培育,质量强区、打假治劣等重点领域的工作合力需进一步增强。在安全环境方面,全区在册的特种设备达2.2万台套,比2016年初翻了一番,近几年以超20%的速度增长,其绝对数量的增加,及其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不高,正成为安全管控一个重要的新生性风险源。因此,在特种设备不断向大型化、高参数、高风险方向发展的新形势下,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尚未充分落实、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多元共治格局尚未有效建立等问题日益凸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突发性矛盾仍较突出。在消费环境方面,消费市场监管领域的部分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服务领域内新消费模式与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之间的矛盾凸显,参与社会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共治环境尚不健全等。在法治环境方面,目前基层市场监督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与新形势、新要求仍有差距,行政执法的综合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发展环境
当前,静海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的新常态,受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可以预见静海主导行业和整体经济发展的下行压力短期内不会缓解,整体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容乐观。在这一宏观背景下,伴随科学技术长足发展、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加快、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监管工作总体上也步入了不同以往、相对稳定的新常态,迈进了建构市场秩序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新阶段。同时,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各种业态呈现多元化发展的态势下,社会利益关系出现重大调整,可以说,市场监管工作既面临重要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
1.经济发展多元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对市场监管的整体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四五”期间,随着市场经济多元化发展的快速推进,市场监管必须适应这种需求,打造具有更加安全的投资环境、更加公平的交易环境和更加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已从过去单纯的“放”向有效的“管”转变,目前“放”的措施和效应不断释放,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长;“管”的新机制正在探索,目前还未建立;“服”的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商事制度改革任务仍十分艰巨。
2.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改革创新提出了新的挑战。“十四五”期间,随着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需求和市场进一步开放,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区经济将呈现出资本多元化、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元化的特点,尤其是以科学技术、数字信息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的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形成。这些变化对市场监管部门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都提出了新的挑战。
3.信息化建设对实现政府部门监管资源整合、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公共服务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机遇。“十四五”期间,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度发展,政府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将得到有效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的信息服务产品。政府部门管理信息共享基础上的执法资源整合,将进一步拓宽监管领域,提高监管效能,为政府部门充分发挥监管和服务职能奠定基础。
4.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对政府部门关注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四五”期间,随着静海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事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容易成为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因此,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环境、消费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障寄予更高的希望,要求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这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提出了要求,而这也是市场监管工作的使命所在、职能所系、改革所向。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区委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活力、质量、秩序、安全”四大工作目标和“创新、信用、风险、协同、标准化、大数据”六大监管理念,坚持改革引领、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法治原则、开放视野,深刻把握区情实际和未来面临的机遇挑战,以营造开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为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的市场监管格局,促进静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遵循原则
——坚持服务全局。增强战略意识,强化全局观念,更加自觉地把市场监管工作放到全区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把握,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依法监管。必须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严格履职的重要准则和严格监管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理念。强化法治思维,更好地发挥法治在市场监管中的保障性作用,为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保驾护航。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用改革的观念来为监管开路,用创新的思维来为发展破题,用改革创新的方法来破解静海市场监管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观念桎梏、惯性理念和瓶颈制约。
——坚持包容审慎。强化政策的供给支撑,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回应创新,做好市场监管方面的简政放权,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
——坚持严守底线。坚持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相结合,保持方向不变、路线不偏、力度不减。
——坚持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区、乡镇、村(居)各级政府组织的领导推动作用;支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社会力量协同参与市场监督,加快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信用约束、法治保障、社会协同的市场秩序多元共治格局。
(三)主要目标
1.2035年远景目标。到2035年,实现更高水平的市场监管现代化,市场活力、社会活力充分激发,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高质量、更为安全,统一规范、权责明晰、高效协同、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更加成熟和定型,市场自治、政府监管、社会共治协同并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优质营商环境,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大格局。
2.“十四五”时期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形成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营商环境,市场导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的“质量强区”体系,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格局。
——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巩固扩大,力争在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上走在全市各区前列。到2025年,全区市场主体新增4万户(内资企业1.5万户,个体工商户2.5万户)。百姓投资办企业时间缩减,新增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活跃发展,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延长,企业数量增长显著。
——品牌建设和技术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质量强区”战略深入人心和全面推进,企业主体作用充分激发,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基础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发展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占据标准高地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全区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全区有效商标注册量1.5万件、有效专利拥有量1.5万件。
——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侵权假冒、行业壁垒、企业垄断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标准化精细化,市场监管法治保障作用明显加强。
——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执法效能彰显,以食药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的市场秩序平稳可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规制,市场监管执法权威和威慑作用充分显现。“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大执法”体系。
——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形成。公众诉求综合处置平台不断完善,维权关口进一步有效前移,多元化解决机制、联合调解机制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消费者自我保护相结合的维权体系不断完善,“共治型”、“自律型”维权机制基本形成,服务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美好向往得到满足。
——基层干部队伍的履职效能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复合+专业”型执法队伍,人尽其才、能力互补、人员结构不断优化,重点领域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人才队伍全面建立,基层市场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基层解决工作实际困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
“十四五”期间,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元为纲,继续全面深入推进“放管服”、“简政放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各项改革,一手抓服务、促发展,一手强监管、保安全,使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构建“大服务”格局,营造宽松便利、放心满意的创新创业环境
1.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要求和具体工作部署,做好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标准规范和流程等相关政策的社会宣传,对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依申请办理的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保护、人身健康等事项外,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根据不同场景,推动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证明替代型、信用修复型、行业自律型和主动公示型等六类信用承诺应用的基层承接和落实。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按规范和要求推动告知承诺审批。
2.优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试点“区域通办”改革,以推行个体工商户“区域通办”为突破口,改造登记系统,在全区范围内放开登记人员登记管辖以属地管辖的区域权限;再造登记流程,申请人可以任选基层市场监管所就近办理“区域通办”登记事项,并领取营业执照,为最广泛市场主体提供便捷化服务。配合开展“豁免登记”制度、临时营业制度、歇业登记制度、经营者变更登记制度,推行更加灵活、便利创业的登记制度。
3.全区域落实营业执照“同城通领”。借助市市场监管委自助打照智能系统,依托实体智能工作台,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实名认证,实现由申请人自助打印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文件,打破地域限制,实现区域内营业执照通领。
4.深入推行企业登记“审、核分离”。认真落实分类管理,通过“照后减证”实现“减证便民”。在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审、核分离”的基础上,对审核事项、要点、标准等实务操作问题进行梳理、研讨,形成可复制的试点经验,逐步实现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核分离。
5.企业登记服务窗口向乡镇园区延伸。探索将企业登记帮办、代办服务窗口延伸至乡镇、园区,在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园区设置“企业登记便民服务专窗”,对惠企政策进行常态化宣传、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政策咨询、填报指导,为确有需求的申请人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
6.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实现新跨越。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律法规,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实施“非禁即入”,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投资的,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进行登记注册。
7.深化登记数据分析应用。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信息,积极、主动、创造性地运用企业登记信息,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为政府部门了解区域企业发展动态、研判地方经济发展形势、促进转型升级和政府决策提供信息参考,提出有针对性、科学性、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8.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坚持“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办事”原则,推进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业务深度融合,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依托政务服务帮办队伍,推动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核准、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实现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网上运行、公开透明、可溯源、可监督。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让群众不跑冤枉路,办事更明白、更舒心;严格约束审批权限,提高审批透明度和整体工作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9.支持区域实体经济和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新和完善各领域支持政策,紧紧围绕“六个静海”发展目标,大力支持发展生物医药、装配式建筑、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支持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股份制改革。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和“非禁即入、非禁即可”,培育壮大中小微企业,扩大民营经济主体数量和规模。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畅通市场准入通道,提升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效益和竞争力。
(二)构建“大质量”格局,营造高位引领、监管协同的质量供给环境
1.全面提升质量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统筹协调,形成合理,有序高效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开展天津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的试点创建和推广,深度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面向企业、产业、区域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从源头提高质量水平,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综合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发挥优势企业的质量示范作用。推动静海产业品牌、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发展,培育、评价、认定一批品质卓越、服务优良、管理先进、市场公认的静海品牌,形成一批国际、国内竞争力强的企业品牌,发挥品牌对提振区域经济的重大推动作用,实现“用质量调结构、以质量促转型、靠质量求发展、凭质量赢未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夯实质量基础,提升质量发展保障能力、强化质量激励作用,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完善质量标杆培育机制,在政府质量考核工作中获得更大进步。积极开展质量法治宣传,通过开展“3.15”、“质量月”活动进一步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质量安全意识,营造出“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
2.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在国家标准化体系框架下,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制定地方、团体、企业标准,完善更加符合区域特点、对口适用的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标准水平。深化优势支柱产业、传统制造业、都市型农业标准化建设,促进产业结构全面优化升级。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养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抢占循环经济、林下经济以及钢铁、乐器等优势产业的标准高地,加快实施“标准兴区”战略;依托我区涉农主体和农产品优势,积极参与制修绿色供应链标准和国家级示范区项目的指导上报,推进农业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推动建立重点优势产业标准创新联盟,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机制,着力加强食品企业标准、联盟标准创设执行。广泛开展对标达标行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相关方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天津市标准资助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打造更加公开、透明、开放的标准化工作环境。多层次开展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3.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发挥区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有效解决强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强化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促进各类知识产权均衡发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纵向管理协调机制,在各乡镇、园区、重点企业设立知识产权联络员,逐步形成点、面结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考核评价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沟通协调,完善知识产权优先审查流程,针对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发明专利,建立快速审查绿色通道,让企业专利“早授权”、“早使用”,提高企业专利转化利用率,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构建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企业为引领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局面,实现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本拥有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高价值知识产权;支持专利“消零”企业、发明专利授权企业、专利密集产品企业、专利优势企业和区级以上专利试点企业,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转化实施,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制定专利试点单位、授权发明专利、知识产权管理贯标、专利导航、专利权质押贷款等相关支持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依托区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落实定期交流、案件协查、重点企业服务等工作协调机制,高效推进全区“一盘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完善更加严密高效的保护体系,构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多元调解、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频发的重点领域和产业,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落实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转化全链条保护;严格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持续保持知识产权严保护工作态势。加强宣传培训,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系列活动,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普法宣传日等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讲,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激发大众创新热情,浓厚知识产权氛围。
4.加快推进计量服务。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利用“世界认可日”、“有机产品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讲解认证认可知识。组织召开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工作培训会,鼓励企业通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帮助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服务发展建材检验检测机构,引导帮扶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申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方便区域建筑装配材料生产企业实施产品检测。
(三)构建“大监管”格局,营造统一规范、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
1.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深度把握网络市场发展规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网络市场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推进依法管网,引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相关责任,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行为,防范网络交易风险,提高网络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强化网络案件查办,加强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虚假促销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加强与通信管理、商务、公安部门的全程化合作,推动与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的互动交流,发挥各种监管资源的综合效益。
2.提高合同监督管理水平。每年选择重点行业,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规范监管。经常性部署开展合同抽查,坚持整治与指导相结合,开展重点行业经营者的行政指导、日常检查和整治规范,强化执法办案力度,切实达到通过规范行业合同行为,有力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围绕经济发展重点、社会关注热点、消费投诉焦点和政府监管难点,按照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需求,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提升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
3.完善广告监管制度规范。强化“政府监管、部门配合、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广告监管格局建设,强化虚假违法广告治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健全广告监测体系、制度、标准,全面提升广告监测水平和效能。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将药品器械、食品保健品、美容化妆品、金融理财、房地产、旅游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广告作为重点领域,将互联网、报刊、大型电子显示屏、宣传页等作为重点媒介,大力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持续保持对重点商品和服务违法广告治理的高压态势,利用广告监测平台,结合群众舆情做好全方位监督,实现广告严重违法率持续下降。
4.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打击传销法制保障、执法协作、信息技术监控、群防群控机制,把打击传销作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不降,确保静海区“无传销区”成果。制定直销监管工作考评标准,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直销市场秩序。
5.严打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强化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关系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商品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互联网、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侵权假冒高发多发领域和地区的监管,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深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清理生产源头,铲除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执法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促进执法监管和行业管理等信息共享,在执法检查、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等方面互相提供支持,开展联合执法。针对侵权假冒行为跨区域、链条化的特点,建立常态化案件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办案、联动处置制度,健全执法证据转移、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标准规范,统一执法程序和处置标准,推动协调协作向基层延伸。加强交界区域的基层执法协作,消除监管空白地带,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
6.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把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作为实施竞争政策的重要任务,完善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效应分析,对政策制定机关开展的公平竞争审查成效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并发现问题,推动制度不断完善。
7.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把公用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烟草、邮政等行业的监管,严打强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从保护产权、优化营商环境出发,重点解决市场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突出问题,查办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和强大声势,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8.加强价格监管执法。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突出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业性价费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违规收费行为治理,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水电气、教育、医疗、电商、物业、停车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百姓合法权益。聚焦社会热点、重要节点,突出抓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疏解价费矛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9.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安全监管重点,结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和设备特点,明确《特种设备目录》中每一个类别、品种的定义和范围,将重大风险防控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突出重点监管,实施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协同推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检验系统、气瓶充装系统、车用气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优化整合和升级改造,按要求实现与相关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和和互联互通,提升风险预警的及时性和监管执法的精准度。按照检验公益性和检测市场化的原则,稳妥落实电梯检验检测改革;结合实际需求,确定电梯按需维保的试点范围和具体要求,稳步推进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逐步提高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覆盖面和受众面;完善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发挥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统计分析作用。
10.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市场监管效能。围绕密切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协同推动落实10项重点监管,即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加强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加强医疗健康市场监管、加强邮政快递业市场监管、加强金融市场监管、加强教育培训市场监管、加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加强殡葬市场监管,建立区域“大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我区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11.加强和规范要素市场监管。加强人才和劳动力市场监管,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全面实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完善劳动关系政策,指导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促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强化数据要素市场监管,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依法打击数据交易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健康发展。强化资本市场监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作用。
12.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依托信用风险分类机制、各类“红黑名单”、各领域分级分类监管规定和市场主体公示数据,根据信用状况和风险程度,对检查对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和监管效能。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强化市场化奖惩对信用主体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使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影响因素。持续加大年报公示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公示即监管”的理念,把督促指导市场主体依法按时年报,作为服务企业发展和加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手段。
13.进一步落实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切实发挥无证无照综合治理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厘清市场监管部门与许可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构建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采取分类治理方式,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引导符合条件且有继续经营意愿的经营者办理证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四)构建“大消保”格局,营造权威高效、便民利企的安全消费环境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结合区域特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等方式,真正使消费者利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使经营者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诚信经营。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区域实际,逐步由城市转向农村,以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农资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科学消费常识等内容,展开系列消费教育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消费,不断提高消费者的主体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营造区域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
2.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强化“大消保”理念,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实现维权体系网络化、维权领域深度化、维权方式多样化、维权手段便捷化。积极鼓励培育发展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引导消费者通过ODR方式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在减少行政调解的同时,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源头。提高投诉举报处置效率和效能,通过数据挖掘和舆情监测,综合分析研判市场动态、监管难点,为高效决策和监管执法工作提供高质量信息服务。健全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实现行政执法和纠纷化解相辅相成。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发挥综合监管效能、优势互补作用,形成维权合力。
3.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扩大高品质服务消费供给,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多元化、优质化,不断满足群众民生需求。激发旅游消费活力,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加快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消费加快发展,培育优质文化产品和品牌,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挖掘体育产业、健康产业消费潜力,建立健全现代体育、医疗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展“体育+”、“健康+”产业。提高康养消费质量,优化康养消费环境,充分挖掘康养消费潜力。促进家政和托育等服务发展。
4.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安全消费在静海”年主题活动,实施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吃、穿、住、用、行,全面提升商品服务质量,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实施现代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以网络购物、信息消费、交通、教育培训、快递物流、美容健身等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开展安全消费创建活动,提高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完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实现追溯数据多场景应用。聚焦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领域多发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五)构建“大保障”格局,营造作风优良、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牢干部队伍建设是市场监管机制改革的重要基础和保障。通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市场监管干部队伍,以适应改革形势,为改革提供坚实的人员队伍保障。按照稳定队伍、储备人才、轮岗交流三步走思路,稳步推进监管执法资源下移,同时全面推进干部理论武装、党性教育、履职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统筹抓好党政综合干部队伍、执法监管干部队伍与技术骨干队伍建设,使得更加注重培训规模与质量、效益相统一,更加注重干部队伍的优化配置,更加注重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和集体归属感,最大限度地盘活用好基层有限的执法资源。
2.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促进职能到位、提升工作效能为核心,以提高基层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为根本,以科学整合资源、完善工作机制为导向,持续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协调推进基层能力建设,按照人尽其才、能力互补的原则,打破原有用人格局,要充分发挥个人特长,确保基层监管队伍“老中青+专业”的合理分布,人员结构优化;组织实施帮带计划,开展指导、交流、评析等活动,提高基层解决工作实际困难的能力。在“一支队伍抓执法”大框架下,以执法办案促基层规范,进而达到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和行为规范的目的。实行基层工作成效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各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六)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1.建立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监管责任体系。一是明确市场监管职责范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各部门依法依规明确本部门的监管职责,结合政府规章规定,进一步梳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建立健全标准规范,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方式等,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职能变化情况等,对监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对涉及面广、重大复杂的监管领域和监管事项,主责部门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二是加强审批与监管衔接。建立审管标准互认机制、系统信息实时交流机制、审管联动协调机制、审管联动定期会商机制和审管联动年度考核机制,形成审批服务监管、监管支撑审批的审管衔接工作格局,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三是贯彻落实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及时衔接落实国家监管规则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发展,在市场监管领域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科学合理的规则标准提升监管有效性,降低执法成本。完善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体系,把预防与应急处置结合起来,强化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
2.完善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体系。一是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完善和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证件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完善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严格限定和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注重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保障。二是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机制。以党建为引领,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等制度落实。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依法行政。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评价,推进行政执法考核制度,强化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自由裁量权、涉案财务管理及涉刑案件移送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作用,坚决纠正不履职、违法履职和不当履职行为。三是推动普法依法治理。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和责任清单。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开展重要节点、重点领域普法宣传。加强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旁听庭审等制度,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四是完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机制。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优化配置执法资源,推动执法职责、执法力量进一步集中和下沉基层。统筹区、乡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管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建立科学执法的规则和激励执法的导向。
3.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的协同合作。一是做好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衔接。依法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作用,建立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跨行业、跨区域执法协作,促进行业发展和统一市场监管,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强化市场监管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执法合作,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行刑无缝对接。三是做好职能部门与社会力量的衔接。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多元共治机制。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成为行业秩序、市场环境的监督者和维护者,培育有社会责任的市场主体。鼓励行业组织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充分发挥服务企业发展、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社会共治法规制度建设,明晰社会共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社会公众、中介机构、专业化机构、新闻媒体等对市场秩序的监督。
四、规划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编制和落实推进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总体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细化落实“十四五”规划任务,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十四五”时期各项发展目标和指标。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全区市场风险管理、市场综合监管执法、部门信息共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自律建设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相关工作,协调、督促、解决全区市场监管方面的主要问题。
(二)加强法治保障
根据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或重大政策的调整对配套措施作相应调整,确保“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始终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健全听证、论证等制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始终做到集体决策、倾听民意、汇集民智。
(三)加强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认真细化分解规划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落实。规划涉及的主要任务、发展指标等,应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以实施推进。
(四)加强考核评估
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和绩效考核要求,将规划目标任务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五)加强经费保障
以节俭、高效为原则,编制“十四五”规划项目的经费预算,保障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加强预算经费执行力度,严格监督经费使用,确保“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