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
对天津市静海区逸足足疗坊重大火灾隐患
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全力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的稳定,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天津市静海区逸足足疗坊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具体情况如下:
场所名称:天津市静海区逸足足疗坊
基本情况:该单位位于天津市静海区朝阳街道东方红路海馨园底商D001,经营者熊伟。2024年1月30日,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属于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8.3.2条第9款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直接判定要素第6.6条,直接判定天津市静海区逸足足疗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责令其于2024年5月3日(90日)前整改完毕。
对上述重大火灾隐患,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文旅局、朝阳街道和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规定时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应急预案,限时解决。区政府将把该重大火灾隐患督改情况纳入政务督查,并适时予以通报。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