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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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静海区唐官屯镇2017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0002031909/2020-0001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5
主    题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主题分类\生态环境保护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为了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镇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并指导各村街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

  

    一、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及职责

  

(一)应急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成立唐官屯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镇应急工作小组”),由镇长窦玉宏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赵忠跃、副镇长宋爱军、张彦江任副组长,成员由镇派出所、交警大张屯大队、镇卫生院、镇供电所、镇教委、镇综治办、镇财政所、镇农委、镇城建办、镇企业经委、镇文卫办、镇政府办及各村街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镇应急工作小组主要职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有关问题,作出决策,下达指令,并视情况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协调调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力量和资源,指导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

  

(二)镇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

  

镇应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办公室主任由宋爱军兼任。

  

镇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镇应急工作小组日常工作;掌握全镇污染天气变化动态,分析重污染天气情况,研判重污染天气变化趋势,向镇应急工作小组提出预测预警和应急行动意见;按照镇应急工作小组指示,召集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综合监督指导各成员单位和各村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适时修订《唐官屯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和向镇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三)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镇企业经委:负责监督检查各重点工业企业、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辖区范围内的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采取临时性限产、减产、限排等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应急措施、要求不到位的企业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严格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初审。

  

    2、镇文卫办、镇教委、镇党委办: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健康防护措施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加强对农村秸秆焚烧、烧荒大气污染的宣传,加强对学生的重污染天气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健康防护意识。

  

    3、交警支队、镇派出所:负责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疏导工作,根据天气条件采取大型活动限放、禁放烟花爆竹等措施。负责对镇黄标车的治理管理工作。

  

    4、镇城建办:负责重污染天气下延长道路清扫保洁、洒水压尘作业等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措施,重点检查各类工地、煤站落实“五个百分之百”措施的情况。

  

    5、镇农委:检查和禁止农作物秸秆、杂草、垃圾燃烧情况。推动落实秸秆综合化利用。

  

6、镇城管队:对镇区运输扬尘、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进行执法检查。

  

7、各村街:落实镇应急预案并保证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

  

   二、预警

  

   (一)预警的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Ⅳ级)、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预警。

  

    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二)预警的发布

  

1、蓝色预警:镇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通过电话通知、微信平台、张贴通知等方式向社会进行提示。

  

2、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镇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通过电话通知、微信平台、张贴通知等方式向社会进行提示。镇城建办、综合执法队、企业经委立即通知全镇所有工业企业和工地启动应急响应。文卫办、教委通知全镇学校启动应急响应。交警支队、派出所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加强对大型运输车辆撒漏、违规排放问题的检查处罚力度。

  

(三)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解除或调整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同启动程序一致。蓝色预警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和启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执行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级别。

  

    全镇发生重污染天气时,镇应急工作小组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并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二)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

  

    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倡导工厂、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2、Ⅲ级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全部采取限产、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各削减2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8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镇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3、Ⅱ级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各增加至3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低至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7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4、Ⅰ级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停止全镇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

  

    (2)全镇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单双号行驶。

  

    (3)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

  

    (4)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三)信息报送

  

    镇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镇纪检委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镇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每日1400时前将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报送至镇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镇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将信息汇总后于每日16:00前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相关情况。

  

    (四)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各村和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应急行动。

  

   (五)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各成员单位及时查明重污染天气出现的原因与污染扩散的过程,对重污染天气可能造成的后续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重污染天气防治和应急响应的改进措施建议,及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大气重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强化应急人力资源保障。

  

(二)通讯与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有线、无线等通信设备和媒体,建立村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联络网络,明确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令畅通。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唐官屯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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