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津气分指函〔2017〕04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范围
辖区内的所有商业燃煤锅炉及其它商业燃煤设施。进一步摸清底数,参考《静海区商业燃煤锅炉及其它燃煤设施用户基本情况表》,在此表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做到无遗漏。
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区清新空气行动工作方案的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职责。辖区内所有10蒸吨以下商业燃煤锅炉“清零”,并实现清洁能源替代燃煤。
三、完善商业燃煤锅炉治理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档案。一是建立所有商业燃煤锅炉治理工作资料纸质档案专卷。二是建立电子档案。将纸质专卷数字化,建立数字档案专卷。
(二)确定工作标准和程序。商业燃煤锅炉治理工作完成标准是:"原锅炉就地拆除或管道截断";完成程序是:"现场治理完成--拍摄治理完成照片--填写台帐--台帐电子版和治理完成照片传至指定邮箱--归档"。
(三)狠抓日常监管。要有效协调和督促本辖区各有关部门,增强大局意识,职能互补,密切协作,统一步调,共同推进。要及时组织所属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健全污染问题督查、发现、报告和反馈机制,在商业燃煤锅炉整治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排除燃煤锅炉污染源,并及时纳入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对漏报瞒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7年8月14日前,制定《唐官屯镇商业燃煤锅炉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摸底调查。2017年8月14日前,完成洗浴、有住宿的酒店(饭店)燃煤锅炉及其它燃煤设施摸底调查工作。
(三)治理阶段。2017年8月14日至10月20日,完成本辖区商业燃煤锅炉改造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商业燃煤锅炉治理工作摆在案头,记在心头,抓在手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具体措施,下大力气,确保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要建立工作台帐,形成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要倒排工期,卡死进度,严格落实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做好商业燃煤锅炉治理工作。
(三)督促检查。加强巡查督导,及时发现、反映、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和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唐官屯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