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始建于1986年,为区属局级二级医院。服务于静海区及周边区县患者。医院位于静海区东方红路88号,占地面积9947平米,建筑面积10118平方米,开放床位220张,现有人员319人,其中高级职称31人,中级职称76人。拥有美国GE16排螺旋CT、荷兰飞利浦DR机、彩色多普勒等大型诊疗设备30余台套。我院在打造综合实力的同时着力突出中医特色,形成了中药、针灸、拔罐、推拿按摩、内病外治、冬病夏治等系列中医特色疗法。特别是烧伤科采用目前国内先进的湿性疗法,外敷自制中药制剂治疗烧烫伤,具有痛苦小、治愈快、不留瘢痕、费用低等特点,对疮疡、糖尿病足等亦疗效显著,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全国农村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在本区及周边区县赢得广泛赞誉。
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内设50个职能科室。无下辖预算单位。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1,836,283.30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355,584.92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疫情严重,门诊人次降低、医疗收入下降。
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7,208,936.04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6,450,067.88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疫情严重,门诊人次降低、医疗收入下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1,830.68元,占0.62%;事业收入135,043,891.43元,占98.42%;其他收入1,313,213.93元,占0.96%。
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1,836,283.30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7,355,584.90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我院病人减少,相应药品费、材料费等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41,436,883.59元,占99.72%;项目支出399,399.71元,占0.28%。
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51,830.68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1,085.22元,下降20.6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开展,项目支出进度缓慢。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51,830.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60%。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1,085.22元,下降20.6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开展,项目支出进度缓慢。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830.6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58,169.60元,占18.57%,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693,661.08元,占81.43%.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851,830.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29%。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58,169.6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役军人费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核算。
2.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年初预算为20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8,261.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援藏人员费用。
4.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公卫服务项目。
5. 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年初预算为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87,969.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援甘人员费用。
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452,430.97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352,683.93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开展,项目支出进度缓慢。其中:
人员经费431,297.1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1,133.79元,主要包括差旅费、福利费。
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 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18,64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59,45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38,53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20,65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18,64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97,99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8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共有车辆 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救护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9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2022年度已对5个区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49,500.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