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编制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二)编制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广播电视专用网和频道频率的技术规划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
(四)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区、乡镇(街道)、村(街)三级文化阵地,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六)管理、指导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七)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八)协调组织全区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推进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
(九)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利用。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十)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精神文化产品和经营活动实施宏观调控,加强对娱乐行业和网吧等的管理。
(十二)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收集、管理、研究工作。协调处理文物保护的重点问题。
(十三)负责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四)组织推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负责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内设 6 个职能处室; 4 个独立核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天津市静海区图书馆、天津市静海区文化馆、天津市静海区书画院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748.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2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58 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 5014.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1 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 260.7 万元、其他支出 200 万元。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 6006.5 万元。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 6006.5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739.9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老放映员生活补助、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公益岗补贴经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2023年重新纳入 ;图书馆上年项目未支出纳入2023年预算支出;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项目。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58 万元,占 1 %;一般公共预算 5748.5 万元,占 95.7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0 万元,占 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支出预算 6006.5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739.9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老放映员生活补助、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公益岗补贴经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2023年重新纳入;图书馆上年项目未支出纳入2023年预算支出;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项目 。其中:基本支出 3389.4 万元,占 56.4 %;项目支出 2617.1 万元,占 43.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5983.9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752.4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老放映员生活补助、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公益岗补贴经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2023年重新纳入 ;图书馆上年项目未支出纳入2023年预算支出;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748.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2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35.4 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5983.9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752.4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老放映员生活补助、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公益岗补贴经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2023年重新纳入;图书馆上年项目未支出纳入2023年预算支出;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项目 。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4992.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60.7 万元、其他支出 200 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783.9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552.4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老放映员生活补助、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公益岗补贴经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2023年重新纳入;图书馆上年项目未支出纳入2023年预算支出;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项目 。
(二)具体情况。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4992.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370.1 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老放映员生活补助、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公益岗补贴经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2023年重新纳入 ,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 4847.3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文化和旅游)(项)” 680.3 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图书馆(项)” 636 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基本支出、静海区图书馆消防、电路安全隐患整改维修项目等 ;“群众文化(项)” 3126.1 万元,主要用于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乡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村、街)、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社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大院)、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经费(2131电影放映)、公益岗补贴、第十四届艺术节(结转)、2022春节互活动经费(结转)、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奖补资金、2023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奖补资金、全国书法之乡书画展 (结转)、免费开放项目、24小时自助借阅项目、图书馆农家书屋项目、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节庆.纪念文化活动支出 ;“旅游宣传(项)” 52 万元,主要用于 结转2021年旅游博览会尾款;2022年旅游博览会参展活动经费、2023年旅游博览会经费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352.9 万元,主要用于 书画院搬迁至机关办公楼维修、搬家经费(结转),结转专项业务费。
“文物(款)” 144.9 万元,包括:“文物保护(项)” 144.9万元,主要用于 独流老木桥修复工程项目和静海碑林提升改造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53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84.3元,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与上一年相比增加,社会保险增幅,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467.8万元,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33.3 万元,主要用于 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77.2 万元,主要用于 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37.6 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
“退役安置(款)” 63.2 万元,包括:“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63.2 万元,主要用于 退役军人经费支出 。
3、“卫生健康支出(类)” 260.7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98 万元,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数增多,隔离点经费增多 ,其中:
“公共卫生(款)” 75 万元,包括:“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处理(项)” 75 万元,主要用于 隔离点费用结转、统筹隔离点费用二批(结转)、结转2022年承接援沪医疗队净化隔离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85.7 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 37.6 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项)” 140 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8.1 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389.4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88.2 万元,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与上一年相比增加,社会保险增幅 。其中:
人员经费 3036.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3.3万元、津贴补贴373万元、奖金132.6万元、绩效工资51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9万元、住房公积金66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2万元、离休费18.8万元、退休费91.2万元、生活补助2.2万元、医疗费补助2万元、奖励金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5万元。
公用经费 353.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8万元、手续费0.6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24.6万元、邮电费12.9万元、取暖费69.8万元、物业管理费36.2万元、差旅费9.1万元、维修(护)费3.8万元、培训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材料0.4万元、劳务费47.5万元、工会经费10.1万元、福利费4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8.5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1.5 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7.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7.5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5 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预算与上年度一致 。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200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增加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进行静海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提升项目(文化馆) 。
(二) 具体情况。
1、 “其他支出(类)” 20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200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增加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进行静海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提升项目(文化馆),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 200 万元,包括:“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200 万元,主要用于 为静海镇、西翟庄镇、陈官屯镇三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购置文化设备 ,静海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图书馆),静海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提升项目(文化馆).开展“线上互联数字文化馆”及“微课堂”,安装线上云互联总馆设备,有效提升服务覆盖面。 。
2023年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353.2 万元,包括办公费15.8万元、手续费0.6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24.6万元、邮电费12.9万元、取暖费69.8万元、物业管理费36.2万元、差旅费9.1万元、维修(护)费3.8万元、培训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材料0.4万元、劳务费47.5万元、工会经费10.1万元、福利费4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74.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4.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主要项目是: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农家书屋项目 70.3万元,公务经费采购复印纸项目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5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5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业务用车5辆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1 个,涉及预算金额 2590.8 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