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心谋“汛”,有效建章立制。与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天津市静海区水旱、地震灾害、森林火灾防范应急准备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水旱、地震灾害、森林火灾防范应急准备金保障工作的通知》,完善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分担机制,确保事故及灾害发生后及时有效应对。二是未“汛”先备,强化资金调度。统筹安排水利设施运维经费1400万元,保障重点排水设施维修、扬水站高效运转。安排防汛抗旱专项资金130万元、区应急管理局应急资金200万元、气象预警业务费14万元,用于购置防汛物资、设备升级维护等工作,提高水涝灾害防御能力,为安全度汛提供有力保障。三是闻“汛”而动,及时拨付资金。与国家金库静海支库积极沟通协调,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紧急拨付东淀蓄滞洪区内台头镇、独流镇、王口镇应急资金100万元,区水务局泵站维修资金124万元,消防支队防汛资金50万元,全力保障我区防汛救灾、避险转移。四是“汛”速出击,争取上级扶持。加强与应急管理、住建、农业农村、水务等职能部门及重点乡镇的沟通对接,跟踪掌握防汛项目需求和工作进度,及时向市财政报告汛情情况。第一时间赴市财政局申请防汛专项资金支持,确保资金快速筹措,及时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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