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落实河(湖)长制守护“河湖长治”
一是综合施策抓落实。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区镇村三级河(湖)长巡河机制,设立河长450名,2567条河流、沟渠、坑塘、水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2023年三级河湖长巡河(湖)10万余次。严格监督检查、考核问责,实施月度考核10次,下发整改及督办通知82份。强化联合执法,主动对接上下游、左右岸单位,召开联席会议2次,开展联合巡河2次,推进跨区域河流协同治理、控沉压采及防汛工作。二是多点着手强监管。开展汛期河湖水环境整治、重点河道联合清整等专项行动,累计清理垃圾、漂浮物4500余吨。河湖长深入一线对1039项河湖遥感疑似问题一一核查,及时治理,确保“清四乱”常态化。从严管控河湖空间,完成551条河流、1971个坑塘划界工作,为高效管理提供支撑。三是协同凝聚水力量。以“河湖长+”为牵引,探索“河湖长+检察长”等机制,联合区检察院报送检查建议书9份,开展“关爱大运河”等专项行动,实现从“一家管”到“合力管”转变。扩大河湖长制宣传效应,开展民意调查7次,办结涉水社会举报件7件,引导河湖管理由“部门化”向“社会化”转变,打造全民护水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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