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的要求,6月27日,区人民政府与区人民法院共同举行“府院联动机制实施办法”会签仪式。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宇娜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伟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区司法局、区政府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区领导指出,要把府院联动工作落到实处,保持常态化会商、协调,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有效提升辖区基层治理能力。区人民法院表示,将以《实施办法》的会签为契机,持续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为辖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据了解,《实施办法》涵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协同破解执行难、创新社会治理等多项工作内容,此次会签对推进法治静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加强政府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日常联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