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
(直达资金)的通知
津静财社指〔2023〕15号
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2]151号)有关要求,结合你单位工作实际,现就下达2023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直达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初预算下达你单位2023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160万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466万元,支出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二、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你单位应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