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静财农指〔2024〕18号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
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
区农业中心: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4〕26号)要求,现就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直达资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纳入直达资金管理,预算额度为10万元,此项资金列入“213农林水支出科目”。
二、此项直达资金标识为 “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按照相关要求,用好管好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 号)等规定,做好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