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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新冠防指〔2021〕153号
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为进一步指导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做好防护,现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转送〈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导手册〉的函》(国卫明电〔2021〕555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好下载学习和宣传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导手册》已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ww.nhc.gov.cn/)公布,请自行下载。
市防控指挥部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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