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
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已经天津市静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凤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依法行使权利,充分反映民意,提出建议29件。按照法律规定,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其中,涉及提高民生保障方面10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建设方面4件、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方面3件、完善城建环保方面7件、抓好教科文卫方面2件、其它方面3件。
按照《天津市静海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大会秘书处将29件代表建议分别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共涉及16家单位主办。其中,由一个单位单独办理的23件,由两个及以上承办单位共同办理的6件。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努力,29件代表建议预计年内可全部办结。按照两次答复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分别于3月30日和10月30日前,将办理和落实情况答复代表,区人大常委会于4月初组织开展了“双联系”活动,征求代表对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满意度,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结果的满意率为100%。
闭会期间,代表们积极依法履职,目前共提出18件建议,其中基础设施建设7件、社会保障4件、教育服务5件、其他方面2件,目前均已办复,代表表示满意。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真督实办代表建议作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有力举措,围绕落实“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助力“十项行动”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通过加强代表建议提、办、评各环节工作,推进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促进代表反映的民意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一、夯实基础,努力做到代表建议提出高质量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把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提高建议提出质量作为培训重点,科学规划、精准选题,灵活方式,突出实效。坚持履职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系统培训与平时培训相结合,举办人大履职能力培训班,邀请专家围绕新修订的代表法就如何履职、怎样撰写代表议案建议等内容授课,结合常委会会议议题开展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针对性培训,以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确保代表建议提出质量。
二是加强沟通对接。大会前,委托各乡镇人大组织代表开展了会前视察。代表工委组织召开了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对接座谈会,并通过调研座谈、电话沟通等方式,指导各乡镇以“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为平台,组织灵活多样的代表活动,倾听选民意见,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征集代表建议素材。同时,各专门委员会结合各自职能广泛征集代表建议。
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在大会前、会中,组织代表酝酿讨论、修改完善,形成较为成熟的建议。会前,代表建议征集后,经各专门委员会、“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部门协助论证修改,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会议期间由各代表团和大会议案建议组负责,闭会期间由代表工委负责,对代表建议进行审核,及时与代表沟通、协商修改完善,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议代表撤回。如:中旺代表团李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子牙新河河堤蔡庄子段的建议”经与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因未纳入整体规划,且相关专项资金紧张等原因,商请代表,暂时不提出。
二、多措并举,努力做到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量
一是做好分类处置。认真研究代表建议的标题、内容和具体要求,进行综合研判、分门别类,大会建议组召开代表建议审查会议,科学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力求办理任务与承办单位职责相符,将分类情况向“一府一委两院”征求意见;及时召开交办会议,总结上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明确承办单位,提出办理意见,增强承办单位办好代表建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落实制度推动。严格落实市人大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今年,制定了《天津市静海区人大常委会联系区人大代表办法》,就大会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督办等工作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实现代表建议提出、办理、督办规范化;落实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机制,推动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代表建议落地见效;落实各专委会对口督办和代表工委重点督办机制,以专业优势发挥提升督办的精准性。如,在推动“关于实施独流镇猴山、老龙湾、清北扬水站拆除重建的建议”中,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深入现场调研了解现实情况,财政经济委员会积极对接水务局加快推动工程实施,截至目前,流镇猴山、老龙湾、清北扬水站已制定设计方案,征迁资金已拨付到位,下一步将有序施工。
三是定期会议推动。召开交办会议,建立办理代表建议督办台账,明确承办部门办理时限,代表工委将大会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按照专门委员会分工进行分类分配,各专门委员会结合年度监督计划跟进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召开推动会,代表工委会同各专门委员会听取区政府各部门办理工作进度,反馈代表评价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意见。11月,常委会听取了区政府办理工作专项报告,综合分析研判,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收官工作。
三、注重评价,努力做到办理过程和结果双满意
一是落实“双向答复”机制。办理前,督促承办单位充分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背景、目的和要求,邀请代表共同研究办理方案;办理中,要求承办单位实行面商制,广泛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办理后,实行“一人一函”“一件一函”反馈机制,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都要对代表进行答复,确保主办和会办单位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二是落实“二次评价”机制。代表建议交办3个月后首次答复,代表对主办和会办单位办理情况作出第一次评价意见,答复后,将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4月,组织开展了“双联系”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面对面听取代表对办理情况的评价,年末,代表作出第二次评价意见。年内,代表两次评价满意率均为100%。
三是落实社会监督机制。对承办单位审核后可公开的代表建议及其答复函进行逐件审阅,交各乡镇代表团向代表公开,年末,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以来,代表建议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代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市委、区委部署要求,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高质量建议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继续抓好本届代表和新一届的代表培训,邀请专家授课,组织座谈交流、外出参观,支持鼓励各乡镇依托代表“家站点”,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辅导等,重点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市委、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开展学习,深化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引导代表更加关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握好所提建议的全局性、代表性、针对性。同时,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做好法律法规解读,提供建议基本范式,使代表更好的掌握提出建议的方法。
(二)抓好调查研究,切实提升代表建议质效。结合全区中心工作,紧扣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认真做好市、区两级调研选题,组织开展好调研活动。主动问需代表,会同各人大街道工委、各乡镇人大积极协助代表开展日常性、“小切口”调研,下足细致耐心的“绣花功夫”,把真实情况掌握全,把存在问题摸清楚,把对策建议提实在,切实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实效性。会同各专委会、各代表团对代表建议的酝酿、讨论、修改进行指导,帮助代表做好提出建议的准备。
(三)抓好服务保障,不断激发代表履职动能。有序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审议发言、督办落实等各监督工作,扩大代表在人大监督工作中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向代表通报年度代表工作计划和常委会工作要点,保障代表知情权。定期召开代表建议推动会议,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及时掌握代表建议办理动态,提出改进建议,使代表建议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加强宣传激励,积极向“天津人大”、市人大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静海融媒等刊物媒体推送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建议的先进事迹,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推广有效履职方法。
(四)抓好协调联动,有效提升代表建议督办质量。加强分析研究,把解决问题作为督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精心组织好双联系活动,通过上门走访、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推动一批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代表建议落实落地。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积极对接群众所“盼”和部门所“能”,结合监督工作,及时与承办部门和相关乡镇对接,推动代表建议在确保“答复满意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问题解决率”。代表工委重点督办,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的代表建议,建立重点督办台账,持续了解和推动办理进展,及时了解代表意见和办理难点,推动难点问题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