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为防范化解核与辐射安全风险,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核与辐射事故,进一步提升有效应对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家核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静海区生态环境局起草了《静海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2年8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到静海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赵磊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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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天津市静海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