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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中旺航空产业园银川道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主要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文章来源: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5/07/11 11:41:22

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中旺航空产业园银川道

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主要

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根据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天津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津规资源发〔2024〕1号)和《天津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指南》(津规资源发〔2024〕29号)要求,结合静海区发展需要,组织编制了《天津市静海区中旺航空产业园银川道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核心内容予以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成片开发的基本情况

成片开发区域位于中旺航空产业园,东至滨港路、南至金华道、西至滨湖路、北至铜陵道以北80米处,总面积28.9366公顷,国有土地20.4532公顷,集体土地8.4834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成片开发必要性:成片开发实施是深入推进国家战略、疏解非首都功能的需要,开启航空配套制造产业征程,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需要。

2、成片开发主要用途:成片开发区域内主要用途为主要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道路用地、防护绿地。将以发展航空为重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产城融合、配套完善、重点辐射京津冀地区的高质量产业集群。

3、成片开发拟实现的功能:成片开发完成后,将围绕已建设的产业基地、生产厂房和生活配套区,重点发展航空零部件制造、高端装备零部件制造(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以实现中旺镇产业转型升级为主要任务,加快航空产业重大项目对接和落地,打造天津市航空产业发展的新优势;吸引优质项目落地实施,带动区域产业发展活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完善园区生活配套设施,推动与静海主城区的产城融合。

三、规划符合性及选址适宜性

成片开发区域部分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避让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和大运河两岸2000米核心监控区。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要求,成片开发区域符合成片开发的底线约束要求,选址具有合理性。

四、成片开发计划

成片开发区域内主要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道路用地和防护绿地,《方案》实施期限为2026年,方案实施符合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实施计划,成片开发计划具有可行性。

五、成片开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成片开发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共9.7145公顷,占成片开发区域总面积的33.57%,满足《天津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津规资源发〔2024〕1号)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的要求。

六、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方案》实施后,将充分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疏解非首都功能,承接北京的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各类产业功能,吸引优质项目和人才,构建航空产业集群,与周边地区先进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业联动发展,实现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完成后,综合收益稳定,公共财政收入增加,能够为中旺航空产业园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益项目建设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实现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急迫需求;有利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七、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将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津政规〔2021〕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规定执行。

八、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地址:天津市静海区义乌新湖广场14号楼、邮编:301600、联系人:于军伟、联系电话:68962641)书面反馈意见。









附件—天津市静海区中旺航空产业园银川道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公示稿-附图

1.天津市静海区中旺航空产业园银川道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图



2.天津市静海区中旺航空产业园银川道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地时序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