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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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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静海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审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

《静海区气象灾害应预案(报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静海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及目录的通知》要求,编制《静海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纳入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鉴于汛期临近,为使静海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与市级预案尽快衔接,确保在汛期发挥作用,征集时间自2022年4月29日起至2022年5月18日止。

二、征集内容

对静海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意见建议。

三、征集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hqqxj@tj.gov.cn

衷心感谢您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附件:《静海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审稿)》





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草案正文

《静海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审稿)》全文篇幅较长,请下载附件阅读全文,感谢配合。

背景介绍

《静海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最早于2012年印发,2015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7年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多年来,《预案》在指导全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不断深化,已不适应当前工作,亟需修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部署要求,适应新形势下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需要,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能力,按照《静海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静海政发〔2021〕8号)及《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2〕2号),结合静海实际,我局牵头对《静海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按照《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静海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及目录的通知》要求,编制《静海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纳入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关于征求意见的结果公告

自2022年4月29日起至2022年5月18日我局就《静海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审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经梳理,未收到意见建议反馈。

特此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气象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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