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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残疾人补贴救助申请条件公示
文章来源: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7/09/12 11:48:33

  一、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申请条件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3.经区县残联审核确定,60周岁以下未就业、未入学的智力、精神(病情稳定)残疾人和其他类别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

  二、冬季取暖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天津市户籍

  2.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可以申请:

  (1)有重度(一、二级)残疾人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以下简称:低保、低收入(特困))家庭;

  (2)有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的低保、低收入家庭;

  (3)一户多残家庭。

  同时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其中一项补贴条件申请,不可重复申请。

  三、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通讯信息消费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天津市户籍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

  3.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五、残疾人教育助学金申请条件

  (一)残疾学生申请扶残助学金条件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的健全子女 (学生)申请扶残助学金条件

  1.具有天津市户籍

  2.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持有《残疾人证》(出现父母死亡等特殊情况时法律规定的学生第一监护人或共同生活的亲属需持《残疾人证》)

  3.国办(公办)、民办学校注册,具有正式学籍

  4.学生的残疾人父亲或母亲(出现父母死亡等特殊情况时法律规定的学生第一监护人或共同生活的亲属)或学生本人持有《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天津市城乡居民特困救助卡》,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特困救助

  (三)特教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申请扶残助学金条件

  1.具有天津市户籍

  2.学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六、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天津市户籍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3.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城乡非从业居民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一、二级)

  七、残疾人临时生活救助申请条件

  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3.个人生活困难申请

  4.村(居)委会和乡镇残联关于残疾人生活困难的证明,因病住院的需提供残疾人住院证明和住院费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