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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 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8/05/03 08:56:35

        2017年,静海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推进依法履职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静海区政府把强化顶层设计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完善制度,抓住关键,落实措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静海区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图、时间表、任务书。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静海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领导责任细化、具体化,真正把法治建设纳入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抓住关键,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坚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这个重点。一是组织开展“周末大讲堂”,邀请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魏建新教授就“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提升”作专题辅导讲座,加强对区政府领导班子的法治教育,参加人数200余人。二是建立健全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察测试制度,开展公务员以及参公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该项工作自五月份启动以来,共有3185人参加考试,其中处级以上干部933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252人。三是组织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参加法院旁听。组织部分处级领导干部在区人民法院旁听刘某某不服被告天津市公安静海分局治安处罚行政管理一案的庭审过程。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增强了对法律的敬畏意识,对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


         (三)强化考核,加强监督。结合我区实际,下发了《关于做好静海区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全区51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考核工作部署,明确考核内容,细化考核分数,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负责人。8月份,对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中期推动,要求各单位进行半年工作总结,查找缺点,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年度考核指标顺利完成。同时,区政府将依法行政考核列入了全区绩效考核指标,占分值6分,督促各单位全面依法行政。


            二、健全政策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制定《静海区人民政府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实施办法》,对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监督方式进行明确。同时要求各单位分别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强化。


          (二)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建立首席法律顾问制度。制定《静海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用专业律师和市警官职业学院的老师为专业法律顾问,明确职责任务、工作方式、工作纪律和工作保障等具体内容。二是落实律师值班制度。每工作日律师到区法制办值班,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2017年共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商讨政府重大决策20余次,研讨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10余次,为信访、信息公开、综合执法等部门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三是全力推进政府组成部门和各乡镇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各单位法律顾问都已配备到位,为各单位重大的社会、经济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保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认真做好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54号)和区领导的指示要求,区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单位对各部门起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各组成部门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清理共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78件(包括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8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继续有效31件,废止32件,宣布失效6件,修改9件。


          (二)认真办理市法制办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2017年共答复征求意见函15件。本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质量符合《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备率达100%。同时对市法制办提出的审查意见,认真进行办理。


          (三)积极推动落实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依法。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规范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文件若干规定》,起草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系统公文规范管理的意见》,对“三统一”工作做了明确规定。


          (四)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在提交区常务会议或区长办公会决定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以法制办为主导,组织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法律咨询或论证,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协调会,发函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重点审查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是否合法。2017年,共审查各类文件1000余件。


            四、积极推进依法全面履职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证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我市投资环境。一是推进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各类证明和审批时间“五减少”。二是积极推进接办分离工作。我区先后到8个区进行了考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制订了集中受理接办分离的实施方案,并编制全事项受理标准,全面完成综合受理、接办分离工作。三是推进“减证便民”专项工作,对各乡镇和部门要求群众办事提交证明的数量进行梳理。四是推进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工作。审批局、编办与法制办协同配合,对全区430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目录清单的编制,并对社会公布。五是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全程网上审批事项达到98项,占总事项的47%。同时试开通了行政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自助申报、掌上查询等功能。


           (二)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2016年制定发布《天津市静海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2017年共调整了13个部门的权责清单事项,共计调整职权111项,其中:增加职权19项,取消职权34项,调整职权名称、法定依据等内容的职权58项。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的方案》,召开区权责清单、职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推动会,推动规范行政职权运行要件、理清管理权限、优化运行流程。


           (三)强化市场监管职能。充分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突出强化“三个保障”,有效推进在银行贷款、签订合同、荣誉授予等多领域的联合惩戒,努力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截至目前,共依据法院判决股权冻结73件;根据税务部门提请,对20户企业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根据市金融局来函,依法对9家互联网金融失联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1户监督检查时发现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5507条,为各部门办理银行贷款、授予荣誉、招投标等活动参考信息。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落实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格局,落实了环境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订了《静海区2017年清新空气行动工作方案》、《静海区2017年空气质量保障“五个一” 工作方案》、《静海区2017年清洁土壤行动工作方案》等。打好“8大战役”攻坚战,加强坑塘治理,已完成38余个重点污染坑塘。治理了多福源实业有限公司等5家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散乱污”企业3115家,列入关停取缔1545家、原址升级1127家、搬迁改造443家。


             (五)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营造静海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成立了静海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由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等多单位共同组成联席会议,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


               五、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加强执法监督。一是定期开展专项监督。区法制办围绕重点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对食品、环保、安全生产、建设等多个领域进行了专项监督10余次。二是充分利用案卷评查制度推进全面监督。2017年区法制办采取季度抽查和年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52个行政执法部门的全部案卷和检查记录进行了评查,共涉及行政处罚案卷2500余件,行政检查记录14万余条。三是强化对重大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备案监督。制定《天津市静海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重大执法活动的内涵、范围、程序、要求等,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公平、公正。2017年由区法制办备案的重大执法案件共计65件。


             (二)发挥平台作用,实施即时监督。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专项制度措施,通过平台内部预警机制,及时纠错执法案件。一是积极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完善工作。经过梳理,静海区共有行政执法主体60个,各实施主体的权责清单已梳理完毕,共计职权4675项。二是严格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自动预警、主动抽样、重大案件、举报投诉、交办转办等主动监督工作。及时处理自动预警、投诉举报等案件,重大案件监督率达到100%。每月主动抽样监督行政执法信息数量不得低于当月行政执法信息总数的5%。强化对履职率的监督,定期汇总各单位的履职情况,对履职率完成不到位的单位及时反馈,针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全区通报,重点督查。


              (三)加强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一是不断加强政策公开。全区已形成以静海公众信息网为主,部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网络协同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截至目前,通过静海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4137条,其中政府规范文件138条,媒体转载或发表信息208条。二是重点工作全面公开。加强对“放管服”改革、政府网站建设、政府预决算和减税降费、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九大方面的公开。三是积极答复群众来电。2017年,受理群众通过电话、网络和邮政专递信件依申请信息公开36件,均按照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通过为民服务热线答复群众资讯类来电27872件。


                六、深入推进国务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改革


              (一)制定静海区“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制定《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办法》,确定区审批局作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区级联系点,区公安分局作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区级联系点,区综合执法局作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级联系点。


              (二)制定《天津市静海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天津市静海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天津市静海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三项制度”的落实提出了更细致的规定,确保各单位将“三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全面统计行政处罚决定审核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全区各部门共报送人数108人。相关培训工作将于2018年6月份进行。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制度建设。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针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和行政复议的调解,制定流程图,并将申请要件和模版向社会公布,有利于行政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2017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行政应诉案件8件,没有败诉案件。


               (二)健全行政调解机制。成立了静海区人民政府行政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副区长于振江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区法制办主任李岐洪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综治办主任李卫国担任。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召集其他行政机关参加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有效化解行政矛盾和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案件诉前调解工作,配合法院做好诉中调解工作。


             (三)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成立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静海区依法调解化纠纷维护稳定促和谐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领导、推进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扎实开展。二是强化培训。通过培训把基础强化起来,把水平提升上去。紧贴工作实际,分析问题拓宽工作思路,聘请警官学院教授单荔枝讲授《劳动合同法》和静海区房地产管理局刘秀华主任讲解《物业操作实务》,有效地提高了调解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加强建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静海区司法局关于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为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区司法局、公安静海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派出所和乡镇司法所建立联合调解室的实施意见》,决定在人口密集的静海镇和大邱庄镇搞试点,试点成功后在全区推开。五是将人民调解专项经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给予专职调解员每人每月2500元补贴,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围绕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畅通信访渠道、利用互联网+信访,全面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一是以信访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为抓手,搭建了能够满足90人同时参加的国家信访局视频会议系统。二是对全区60多个单位进行了两次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培训,就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信访事项及时规范受理、答复内容格式等进行了针对性指导。三是规范信访信息系统中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树立“通过网络投诉就能反映和解决诉求”的正确导向,从根本上扭转“群众扎堆信访的局面”,以促进信访秩序的好转,“信升访降”的局面初步形成。


              八、坚持抓队伍提素质原则,多形式提高执法水平


            (一)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制定《乡镇综合执法培训制度》、《乡镇综合执法衔接协调制度》、《乡镇综合执法考核评价制度》和《乡镇综合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积极推进执法人员日常业绩考核,严格执行《执法人员综合考核奖惩管理办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以及法制工作8项制度,实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二是完善协管人员管理制度,制定《队容风纪管理和规章制度落实纠察办法》、《协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强化培训管理,制定并落实年度培训计划,全年共组织协勤人员培训4次。


            (二)召开专门培训。一是举办食品安全方面专项培训。2017年3月,按照区领导的指示,区法制办组织区市场监管局涉及食品药品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区卫计委(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人员、区食安委具有食品药品监管责任的成员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和各乡镇园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人数200 余人,累计1600余课时。二是积极组织综合执法人员进行培训。2017年4月,区法制办组织了专门针对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重点为乡镇综合执法实务,培训人数150人,累计1200课时。三是全面提升执法水平,组织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2017年12月,根据《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的要求,区法制办组织了全区52个行政执法部门1335人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提高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